因为转贴了一篇关于中越勘界的新闻报道,在论坛引起了一些争论。在此写下几点个人看法:
1. 首先,我毫无疑问是希望法卡山在划界后能够划归中方的,但就目前公开的资料来看,还没有权威证据能够说明2008.12.31中越勘界协议签订后的法卡山划归了中国,较权威也较新的资料就是新华社那篇中越勘界的报道了。因此不排除中越双方经过长期谈判,在2008.12.31日后,法卡山已经划给了越南。
2. luhaixin1982朋友在网上找来了法卡山界碑的照片和视频资料,对比我深表赞赏,因为找事实、找证据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不过,这些照片和视频,似乎仍然缺乏足够的证据力。不妨假设这些照片和视频提交给了海牙国际法庭的法官,以此证明法卡山现在的归属。现在请你用你发育健全的大脑想一想(你动辄指斥他人是脑残,想必你的大脑已经发育好了),如果你是法官,会不会完全采信这些证据呢?恐怕不会。因为中越陆地勘界是2008年12月31日签署协议的,你找来的照片和视频的上网时间分别是2008.6.23和2008.12.09,所以拍摄时间应该更早,在拍摄之后到2008.12.31之间中越边界划分是否有变化,目前你找来的照片和视频是无法说明的。
3. 我能强烈地感觉到luhaixin1982朋友的爱国之心,但请L兄在爱国的同时,也爱你的同胞、尊重你的同胞,有不同意见,摆事实讲道理即可,不要动辄说他人脑子如何如何、甚至发短消息去辱骂他人。希望能和L兄共同提高个人素质。
对的,无论如何,讨论事情就把论据拿出来,切莫不可有不礼貌之言行。如果还有发短信之事,更是不应该。
天南地北能聚一起的,也算是缘分,否则也碰不上一起了,大家应该珍惜珍爱。
最近一段时间,某ID就法卡山归属问题与我进行了长期的胡搅蛮缠,现在本人声明如下:
1、本人找到的大量有关法卡山归属的资料,包括照片、视频、老兵游记等,该ID视而不见,说什么“照片只能证明过去,不能证明现在”,甚至于连界碑都视而不见,估计在该ID眼里,一家历来说话没谱的报纸只要抱上了新华社的大腿,其一篇没头没脑的文字就比界碑更有权威性,如果是这样,本人除了怀疑该ID大脑有残缺以外,实在无话可说;
2、本人为了平息与该ID的争执,将相关视频资料以短信形式发给该ID,望其自重,如果该ID视之为对其侮辱,本人同样无话可说;
3、关于法卡山归属,本人目前能够找到的证据,包括照片、视频、文字等,已经够多了,某ID如果打算继续纠缠下去,望其找出更过硬的证据,如果你没有任何别的证据,光凭一篇连照片都没有的、没头没尾的文字,不要扯什么“海牙国际法庭”,估计地方法院都不会拿眼皮夹你,望你有自知之明;
4、本人在论坛上发言如有不当之处,请版主定夺,但是对于像LZ这样胡搅蛮缠无理取闹之举,希望版主同样采取措施。
最后正告LZ,如果没找到更有说服力的证据,请勿再纠缠下去,你浪费自己的时间没人管你,但你没理由浪费别人的时间。
请版主勿删我的回复,谢谢!
另外补充一点:中越陆地边界协议签订于1999年,从2000年到2008年,主要进行边界的勘定工作,因此,从法律上说,不存在什么“2008年前法卡山归中国,2009年归越南”的说法,因为法卡山的归属,包括整个中越边界划分,早在1999年就已经由《中越陆地边界条约》以法律的形式巩固下来了,接下来进行的工作,只是对这一条约的落实而已,双方在这一过程中的争执,主要集中于一些偏远且人迹罕至、不易勘定的地区,对于老山、法卡山这样的战略要地,签定条约后仍然争执不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如果说连界碑都立好了,还要再做改动,那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核战争爆发了,人类快毁灭了,之前签订的一切条约都成废纸了,诸位觉得可能吗?
综上所述,LZ连中越边界条约的签订时间都搞不清楚,对国家之间条约的落实情况更是无知,却抓到鸡毛当令箭,对其所谓的“权威”报纸的东西如获至宝,还大扯什么“海牙国际法庭”(正是笑话,LZ知道海牙国际法庭是干什么的吗?),LZ这种情况,多半是长期被洗脑,以致于一切听从“权威”媒体,“权威”说向左我绝对不向右,一点判断能力都不保留。无论哪种情况,我都觉得再跟LZ纠缠下去是对自己智商的侮辱。到此为止,无多废话。
luhaixi1982:
最近一段时间,某ID就法卡山归属问题与我进行了长期的胡搅蛮缠,现在本人声明如下:
1、本人找到的大量有关法卡山归属的资料,包括照片、视频、老兵游记等,该ID视而不见,说什么“照片只能证明过去,不能证明现在”,甚至于连界碑都视而不见,估计在该ID眼里,一家历来说话没谱的报纸只要抱上了新华社的大腿,其一篇没头没脑的文字就比界碑更有权威性,如果是这样,本人除了怀疑该ID大脑有残缺以外,实在无话可说;
2、本人为了平息与该ID的争执,将相关视频资料以短信形式发给该ID,望其自重,如果该ID视之为对其侮辱,本人同样无话可说;
3、关于法卡山归属,本人目前能够找到的证据,包括照片、视频、文字等,已经够多了,某ID如果打算继续纠缠下去,望其找出更过硬的证据,如果你没有任何别的证据,光凭一篇连照片都没有的、没头没尾的文字,不要扯什么“海牙国际法庭”,估计地方法院都不会拿眼皮夹你,望你有自知之明;
4、本人在论坛上发言如有不当之处,请版主定夺,但是对于像LZ这样胡搅蛮缠无理取闹之举,希望版主同样采取措施。
最后正告LZ,如果没找到更有说服力的证据,请勿再纠缠下去,你浪费自己的时间没人管你,但你没理由浪费别人的时间。
请版主勿删我的回复,谢谢!
边界线的划分,是靠战争打出来的。法卡山、老山、者阴山等骑线点是我军在战争中夺回并巩固,和平年代当然断没有拱手让人的道理,否则就是逻辑自我矛盾。越南侵犯中国理亏在先,打仗失利在后,如今也没有资格和本钱在陆地边境划分上跟中国讨价还价。《国际先驱导报》脱胎自新华社,自有一定的权威性,但报纸的权威性和记者本人报道的真实性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要知道“新闻自由”往往和“权威”、“真实”是矛盾的,要不然就不会有“做人不要太CNN”的说法了。人非圣贤,哪怕是有官方色彩的报纸记者,也不可能保证报道不出错。判断新闻客观性、准确性的尺度在自己的大脑里,但也不能因为个人主观的好恶给某个特定的媒体贴上不良标签。至于“让海牙国际法庭来裁定边境划分”之类说法,呵呵,就权当无知者无畏,没必要当回事。
本来不想再说什么了,但是看了一些回帖,而且看到我的短信信箱里又多了很多内容,决定再说几句,作为本人对法卡山话题的最后回复。
1. 根据报道,“ 新华网河内12月31日电(记者黄海敏 韩乔)中越政府边界谈判代表团团长会晤28日至31日在河内举行。双方就解决中越陆地边界勘界立碑全部剩余问题交换了意见,达成一致,并发表共同声明。 ”,“在历时八年的勘界立碑工作中,中越两国政府代表团始终根据两国领导人的共识,依据中越陆地边界条约,实施勘界工作”详见: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8-12/31/content_10587412.htm 和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8-12/31/content_10587198.htm 可知,1999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陆地边界条约》是中越此后数年间进行勘界所依据的法律文件,并非在1999年中越双方即划定了边界。当然,这也是媒体报道这么说的,某些人大可不信。
2. 海牙国际法庭并非只是审判战争罪犯,审理两国边境争端也早有先例。远的不说,2008年5月23日,海牙国际法庭就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领土争端作出裁决,新加坡赢得白礁主权;中岩礁和南礁的主权则判归马来西亚,新马之间长达几十年的领土纷争就此尘埃落定。如果不信,可以找找有关的报道,如果不相信媒体报道,请直接向海牙国际法庭或者新加坡、马来西亚有关部门求证。
3. luhaixi1982称“本人为了平息与该ID的争执,将相关视频资料以短信形式发给该ID,望其自重,如果该ID视之为对其侮辱,本人同样无话可说;” 既然如此,我就在此贴出luhaixi1982的短信,诸位看官自有评判:
<DIV style=\"FLOAT: left\">发件人:luhaixi1982 +添加好友</DIV><DIV style=\"FLOAT: right\">2009-1-12 12:38:30</DIV> 收件人:永志不忘 主 题:你真是脑残吗?不见棺材不落泪 | ||||||||||||||
自己看去吧,如果你认识中国字: 4. 本人短信收件箱,今日又多了8条短信,内容全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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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LZ还要纠缠到什么时候,不过如果你打算继续纠缠下去,建议你多找些证明你那篇宝贝报道的证据,并且适当地补一些历史、法律尤其是国际法方面的课,免得再闹“海牙国际法庭”之类的低级笑话,OK?
我不打算挑事,不过你要是继续胡搅蛮缠,我绝对奉陪到底,猫眼、天涯上的脑残+JY我都不怕,难道还怕了你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坚决抵制一切人身攻击,请各位自重,血坛作为一个公共论坛,任何人都有发表自己言论的权利,但是任何人没有权利去侮辱攻击他人的人格。尤其是某些打着所谓“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旗号在论坛里大搞“一言堂”,只要有不同声音传出,就要恶言相向,对于这种行为就一定要“严打”
对于“勘界”问题,在没有被双方政府证明前,任何划分的可能都是可以的,奉劝某些人士不要以为你才爱国,越南人,日本人,美国人都有自己的爱国者,你以为是你的,就一定是你的吗?说到底很多政治问题最终只是一个妥协,至于道理是讲不清楚的,国际事物哪有那么多的道理,即使所谓的“人民内部矛盾”不也有弱势群体吗?何况“弱国无外交”的国际社会?
边界线的划分,是靠战争打出来的。法卡山、老山、者阴山等骑线点是我军在战争中夺回并巩固,和平年代当然断没有拱手让人的道理(你认为的有道理,不等于双方政府就觉得有道理),否则就是逻辑自我矛盾。越南侵犯中国理亏在先,打仗失利在后(究竟谁先动的手,国际上还是争论的),如今也没有资格和本钱在陆地边境划分上跟中国讨价还价。《国际先驱导报》脱胎自新华社,自有一定的权威性,但报纸的权威性和记者本人报道的真实性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要知道“新闻自由”往往和“权威”、“真实”是矛盾的,要不然就不会有“做人不要太CNN”的说法了(个人觉得论点很幼稚啊)人非圣贤,哪怕是有官方色彩的报纸记者,也不可能保证报道不出错。判断新闻客观性、准确性的尺度在自己的大脑里,但也不能因为个人主观的好恶给某个特定的媒体贴上不良标签。至于“让海牙国际法庭来裁定边境划分”之类说法,呵呵,就权当无知者无畏,没必要当回事。
fishyuyue:
边界线的划分,是靠战争打出来的。法卡山、老山、者阴山等骑线点是我军在战争中夺回并巩固,和平年代当然断没有拱手让人的道理(你认为的有道理,不等于双方政府就觉得有道理),否则就是逻辑自我矛盾。越南侵犯中国理亏在先,打仗失利在后(究竟谁先动的手,国际上还是争论的),如今也没有资格和本钱在陆地边境划分上跟中国讨价还价。《国际先驱导报》脱胎自新华社,自有一定的权威性,但报纸的权威性和记者本人报道的真实性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要知道“新闻自由”往往和“权威”、“真实”是矛盾的,要不然就不会有“做人不要太CNN”的说法了(个人觉得论点很幼稚啊)人非圣贤,哪怕是有官方色彩的报纸记者,也不可能保证报道不出错。判断新闻客观性、准确性的尺度在自己的大脑里,但也不能因为个人主观的好恶给某个特定的媒体贴上不良标签。至于“让海牙国际法庭来裁定边境划分”之类说法,呵呵,就权当无知者无畏,没必要当回事。
“你认为的有道理,不等于双方政府就觉得有道理”。吃饱了没事干,把明明是自己的领土拱手让人,就是你所说的“双方政府觉得有道理”?你当主权国家的决策者脑子跟你一样有问题?你自己想当汉奸没关系,不要把你自己的观点捆绑在两个主权国家政府上,这很傻,很天真。
“究竟谁先动的手,国际上还是争论的”,你说国际上有争论,请说明是什么样的争论,反方又有什么论据,没有论据就只能认为是胡搅蛮缠。1979年对越还击作战前,以及80年代历次收复边境骑线点的作战,都是越南侵犯、蚕食中国领土在先。有一张很著名的照片,在友谊关的一名解放军士兵被越军射杀(注意,这是1979年对越作战前的事件),相信任何头脑没问题的人都会明白到底是谁先开的枪。再次强调,你唱反调就是你的意见,不要动辄扯什么“国际上还是争论的”。
“个人觉得论点很幼稚啊”,你凭空一句别人很幼稚,那你的“不幼稚”论点是什么?一个连论点都不敢清晰明白地阐释的人,要不就是懦夫,要不就是语言组织能力有问题。
再补充一点,国际法院(即“海牙国际法庭”)虽说是联合国的国际法仲裁机构,但是它从不主动受理案件。换言之,中越双方都已经通过国家间条约明确的边境划分,根本轮不到国际法院来管。再者,国际法院的裁决名义上是强制性的,但实际上根本就没有绝对的执行力。如果靠国际法院能解决越南蚕食中国领土的问题,中国还需要打10年的边境战争吗?或者换个角度,越南如果能靠国际法院夺走原本属于中国的领土,还需要跟中国打10年的边境战争吗?
我对人身攻击的言语非常反感。不论是不是有理,人身攻击就是不对!
做得好做得对要表扬要鼓励,做错了就要承认,君子理应坦荡荡敢于面对敢于承认。
再次提醒,请注意自己的言行方式,人身攻击在血坛是绝对不允许的。
fishyuyue:
坚决抵制一切人身攻击,请各位自重,血坛作为一个公共论坛,任何人都有发表自己言论的权利,但是任何人没有权利去侮辱攻击他人的人格。尤其是某些打着所谓“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旗号在论坛里大搞“一言堂”,只要有不同声音传出,就要恶言相向,对于这种行为就一定要“严打”
对于“勘界”问题,在没有被双方政府证明前,任何划分的可能都是可以的,奉劝某些人士不要以为你才爱国,越南人,日本人,美国人都有自己的爱国者,你以为是你的,就一定是你的吗?说到底很多政治问题最终只是一个妥协,至于道理是讲不清楚的,国际事物哪有那么多的道理,即使所谓的“人民内部矛盾”不也有弱势群体吗?何况“弱国无外交”的国际社会?
我可没有“恶言相向”,倒是这个“永志不忘”,我指出了它的宝贝报道的错误,他就说我“不负责任”,然后纠缠不清,这种行为算不算“一言堂”?该不该“严打”?
看来想证明法卡山归属的唯一方法,只能是由双方政府发表个联合声明了,因为再多的照片、视频、文字,在你们眼里都没用,既然这样,咱们都不用说什么了,因为按照你们的逻辑,只要我国政府没有跟外国政府搞个联合声明,北京天安门广场就不知道是谁的领土,咱们以后去毛主席纪念堂可别忘了办个边防证啥的啊,没办法,谁要我们即将进入无主领土呢
永志不忘:
本来不想再说什么了,但是看了一些回帖,而且看到我的短信信箱里又多了很多内容,决定再说几句,作为本人对法卡山话题的最后回复。
1. 根据报道,“ 新华网河内12月31日电(记者黄海敏 韩乔)中越政府边界谈判代表团团长会晤28日至31日在河内举行。双方就解决中越陆地边界勘界立碑全部剩余问题交换了意见,达成一致,并发表共同声明。 ”,“在历时八年的勘界立碑工作中,中越两国政府代表团始终根据两国领导人的共识,依据中越陆地边界条约,实施勘界工作”详见: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8-12/31/content_10587412.htm 和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8-12/31/content_10587198.htm 可知,1999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陆地边界条约》是中越此后数年间进行勘界所依据的法律文件,并非在1999年中越双方即划定了边界。当然,这也是媒体报道这么说的,某些人大可不信。
2. 海牙国际法庭并非只是审判战争罪犯,审理两国边境争端也早有先例。远的不说,2008年5月23日,海牙国际法庭就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领土争端作出裁决,新加坡赢得白礁主权;中岩礁和南礁的主权则判归马来西亚,新马之间长达几十年的领土纷争就此尘埃落定。如果不信,可以找找有关的报道,如果不相信媒体报道,请直接向海牙国际法庭或者新加坡、马来西亚有关部门求证。
3. luhaixi1982称“本人为了平息与该ID的争执,将相关视频资料以短信形式发给该ID,望其自重,如果该ID视之为对其侮辱,本人同样无话可说;” 既然如此,我就在此贴出luhaixi1982的短信,诸位看官自有评判:
<DIV style=\"FLOAT: left\">发件人:luhaixi1982 +添加好友</DIV><DIV style=\"FLOAT: right\">2009-1-12 12:38:30</DIV>
收件人:永志不忘
主 题:你真是脑残吗?不见棺材不落泪自己看去吧,如果你认识中国字:
http://hi.baidu.com/klchuan/album/item/d463d9b5931a75668ad4b24c.html
别告诉我连界碑都是假的
你还是找个地方治你的脑子去吧,脑残4. 本人短信收件箱,今日又多了8条短信,内容全部如下:
<DIV style=\"FLOAT: left\">发件人:大山头 +添加好友</DIV><DIV style=\"FLOAT: right\">2009-1-12 21:01:46</DIV>
收件人:永志不忘
主 题:你个吃屎长大的傻逼,滚回你娘逼里吃屎去,少钻出来求人现眼你个吃屎长大的傻逼,滚回你娘逼里吃屎去,少钻出来求人现眼
看这位 大山头 的资料,昨天注册,未发一贴,倒是连发八条内容一样的短信到本人收件箱,专门注册一个ID来骂人,这又是何苦呢:
大山头
用户状态:已通过审核 角 色:注册用户 等 级:同学 注册日期:2009-1-12 最近活动:2009-1-12 发 帖 数:0 金 钱:0 经 验 值:0
搬把椅子先坐着,看你要跳到什么时候
1、我还是那话,你要是打算继续纠缠下去,拿出点新东西来,注意,一定要能证明你那个法卡山“2008年属于中国,2009年属于越南”的伟大言论,不要再跟我这里玩什么文字游戏;
2、看来我想得没错,在你眼里原来国家之间的条约都是废纸,白纸黑字写下来的东西都可以不作数,由此可见跟你讲理是没什么用了,不过你能否解释一下,在你眼里既然连条约都是废纸,那你还扯“海牙国际法庭”的淡干什么?依我看你还不如搬出联合国安理会呢,那玩意来头更大;
3、至于你被骂,我深表遗憾,因为我从头到尾都试图用法律、证据来更正你对某报纸的顶礼膜拜,但你如果嘴上占不到便宜,就往我头上扣帽子,说什么我“注册个马甲来骂你”,真好笑,我又不是血战的什么高级会员,站长如果看我不爽,随时可以封掉我的ID,我无所谓,现在犯得着因为跟某些大脑和眼睛都有问题的物种骂架,就专门注册个马甲?真是笑话,你以为你是谁,值得我费这个劲?我可不像你有那个胡搅蛮缠的闲工夫
4、关于法卡山的问题,我不想再讨论下去了,因为隔壁某ID已经喊出“拍了照片也没用”这样惊天动地的口号了,看来这次中国政府要是不割让法卡山,真是天打雷劈、天理不容了,依我看,站长也不用上山了,就让某些个脑残生物在他们的迷梦里面继续睡下去吧
“ 问:现在网上有消息称中国将把法卡山一带划给越南,请问是否属实。中越谈判公报还未发表,请问具体情况如何? ”
“答:我不知道你这条消息具体是从哪里看到的。中越两国在1999年12月30日签订了《中越陆地边界条约》。这个条约规定了中越之间的边界走向,并已经生效。有关后续的陆地勘界工作也正在进行。”
这是2004年时候的一次外交部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时任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现任司长)的刘建超已经说得很明确了,不知道所谓法卡山被让给越南的说法来自何处,这种外交辞令相当于否认。既然《中越陆地边界条约》1999年12月30日就已经签订生效,那么就不可能再有改变。在这个问题上做无休止的争执毫无意义,永志不忘也许是真一时糊涂,而有些人则明显是故意在捣乱,在论坛里煽风点火。
好吧,那就接着再说几句:
1. 辩论的时候,请不要故意歪曲对方的意思。luhaixi1982在本帖第16楼说本人有一个“法卡山‘2008年属于中国,2009年属于越南’的伟大言论”,可是本人何时说过“法卡山2008年属于中国,2009年属于越南”? 看我关于法卡山的帖子可以知道,我的意思一直很明确,那就是:最近有关报道的说法是法卡山已经划给了越南,在没有更权威的证据证明此说法有误之前,不能排除法卡山在2008.12.31之后划分给了越南。也因为此,希望通过讨论,获得法卡山目前归属的权威的证据和解释。
2. 辩论的时候,请不要捏造对方没有说过的话。我从未说过“国家之间的条约都是废纸,白纸黑字写下来的东西都可以不作数”之类的话;此外,请luhaixi1982 仔细看本帖8楼我的回复,我从未说过是你luhaixi1982注册了马甲了来骂我,因为你用你的ID luhaixi1982 已经发短信息骂过本人了,谅不至于还要这册一个马甲专门来骂人。明着骂了还要披着马甲暗着骂,你是不会这么无耻的,对吧? 当然,如果你自己非要和ID“大山头”对号入座,我也不会拦你。
3. 辩论的时候,请不要跑题。我前面帖子提到海牙国际法庭,只是借此打个比喻,目的是希望我们大家能够跳出自身立场,从第三方的角度来客观的看待有关图片和视频的证明力,并没有说要把中越领土争端提交海牙国际法庭裁决,虽然新马两国确实是通过海牙国际法庭解决领土纷争的。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陆地边界条约》链接为 http://zh.wikisource.org/wiki/%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5%92%8C%E8%B6%8A%E5%8D%97%E7%A4%BE%E4%BC%9A%E4%B8%BB%E4%B9%89%E5%85%B1%E5%92%8C%E5%9B%BD%E9%99%86%E5%9C%B0%E8%BE%B9%E7%95%8C%E6%9D%A1%E7%BA%A6。
由《中越陆地边界条约》第二条看,中越双方当时只确定了自西向东的六十二个界点的大致位置,界点方位都是用“约”多少公里处说明;
从第六条第一款内容来看,“缔约双方决定成立中越陆地边界联合勘界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合勘界委员会”),并责成该委员会实地确定本条约第二条所述中越边界线,实施勘界工作 ——确定山脊线、分水岭、水流或主流中心线和主航道中心线以及其他边界线的准确位置,明确界河中岛屿、沙洲的归属,共同树立界桩,起草两国陆地边界议定书,包括界桩位置登记表,绘制体现全部边界线走向和界桩位置的议定书详细附图,以及解决与完成上述任务有关的各项具体问题。
”
因此可以看出,《中越陆地边界条约》确定了中国陆地边界线的基本走向,但是并没有划分准确位置,所以才会有之后长达8年的陆地勘界工作--“确定山脊线、分水岭、水流或主流中心线和主航道中心线以及其他边界线的准确位置”。所以中越陆地边界线的准确划分,应以2008.12.31双方陆地勘界工作全部结束后所公布的位置为准。
因此,本人在第8楼第1点所说“1999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陆地边界条约》是中越此后数年间进行勘界所依据的法律文件,并非在1999年中越双方即划定了边界。”表述不严谨,应改为“1999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陆地边界条约》是中越此后数年间进行勘界所依据的法律文件,在1999年中越双方划定了边界的基本走向。” 特此更正。
5. 刘建超不愧是外交部发言人,其2004年关于法卡山归属的发言可谓滴水不漏,可以做多重解读。一种解读可以是刘否认了“法卡山划归了越南”;另一种解读则可以是刘既不肯定、也不否定,一般来说,对主权归属确凿无疑的领土,很少有外交部官员会用模糊的外交辞令来回应质疑,而是直接说明其归属。刘说,“这个条约规定了中越之间的边界走向”,之后没有进一步说“法卡山位于中方一侧”。实际上,刘以“这个条约规定了中越之间的边界走向,并已经生效。有关后续的陆地勘界工作也正在进行”来回答法卡山归属的提问,似乎正是含蓄地说明,当时法卡山的勘界工作并未完成。
说实话没什么可吵的了。最初打越南为了缓解边境压力,后期打越南为了美国鬼子,现在这个法卡山的归属问题,可能也是为了缓解现在越政府的政治压力
永志不忘:
好吧,那就接着再说几句:1. 辩论的时候,请不要故意歪曲对方的意思。luhaixi1982在本帖第16楼说本人有一个“法卡山‘2008年属于中国,2009年属于越南’的伟大言论”,可是本人何时说过“法卡山2008年属于中国,2009年属于越南”? 看我关于法卡山的帖子可以知道,我的意思一直很明确,那就是:最近有关报道的说法是法卡山已经划给了越南,在没有更权威的证据证明此说法有误之前,不能排除法卡山在2008.12.31之后划分给了越南。也因为此,希望通过讨论,获得法卡山目前归属的权威的证据和解释。
2. 辩论的时候,请不要捏造对方没有说过的话。我从未说过“国家之间的条约都是废纸,白纸黑字写下来的东西都可以不作数”之类的话;此外,请luhaixi1982 仔细看本帖8楼我的回复,我从未说过是你luhaixi1982注册了马甲了来骂我,因为你用你的ID luhaixi1982 已经发短信息骂过本人了,谅不至于还要这册一个马甲专门来骂人。明着骂了还要披着马甲暗着骂,你是不会这么无耻的,对吧? 当然,如果你自己非要和ID“大山头”对号入座,我也不会拦你。
3. 辩论的时候,请不要跑题。我前面帖子提到海牙国际法庭,只是借此打个比喻,目的是希望我们大家能够跳出自身立场,从第三方的角度来客观的看待有关图片和视频的证明力,并没有说要把中越领土争端提交海牙国际法庭裁决,虽然新马两国确实是通过海牙国际法庭解决领土纷争的。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陆地边界条约》链接为 http://zh.wikisource.org/wiki/%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5%92%8C%E8%B6%8A%E5%8D%97%E7%A4%BE%E4%BC%9A%E4%B8%BB%E4%B9%89%E5%85%B1%E5%92%8C%E5%9B%BD%E9%99%86%E5%9C%B0%E8%BE%B9%E7%95%8C%E6%9D%A1%E7%BA%A6。
由《中越陆地边界条约》第二条看,中越双方当时只确定了自西向东的六十二个界点的大致位置,界点方位都是用“约”多少公里处说明;
从第六条第一款内容来看,“缔约双方决定成立中越陆地边界联合勘界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合勘界委员会”),并责成该委员会实地确定本条约第二条所述中越边界线,实施勘界工作 ——确定山脊线、分水岭、水流或主流中心线和主航道中心线以及其他边界线的准确位置,明确界河中岛屿、沙洲的归属,共同树立界桩,起草两国陆地边界议定书,包括界桩位置登记表,绘制体现全部边界线走向和界桩位置的议定书详细附图,以及解决与完成上述任务有关的各项具体问题。
”
因此可以看出,《中越陆地边界条约》确定了中国陆地边界线的基本走向,但是并没有划分准确位置,所以才会有之后长达8年的陆地勘界工作--“确定山脊线、分水岭、水流或主流中心线和主航道中心线以及其他边界线的准确位置”。所以中越陆地边界线的准确划分,应以2008.12.31双方陆地勘界工作全部结束后所公布的位置为准。因此,本人在第8楼第1点所说“1999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陆地边界条约》是中越此后数年间进行勘界所依据的法律文件,并非在1999年中越双方即划定了边界。”表述不严谨,应改为“1999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陆地边界条约》是中越此后数年间进行勘界所依据的法律文件,在1999年中越双方划定了边界的基本走向。” 特此更正。
5. 刘建超不愧是外交部发言人,其2004年关于法卡山归属的发言可谓滴水不漏,可以做多重解读。一种解读可以是刘否认了“法卡山划归了越南”;另一种解读则可以是刘既不肯定、也不否定,一般来说,对主权归属确凿无疑的领土,很少有外交部官员会用模糊的外交辞令来回应质疑,而是直接说明其归属。刘说,“这个条约规定了中越之间的边界走向”,之后没有进一步说“法卡山位于中方一侧”。实际上,刘以“这个条约规定了中越之间的边界走向,并已经生效。有关后续的陆地勘界工作也正在进行”来回答法卡山归属的提问,似乎正是含蓄地说明,当时法卡山的勘界工作并未完成。
好啊,那就继续看你表演
1、我还是那话,拿出证据来证明你那个“法卡山2008年12月31日之后划归越南”的“可能性”,如果没有,就别再跟我玩文字游戏,也别再提什么“可能性”,因为世界上一切皆有可能,可能明天北京市还划给韩国了呢;
2、我再说一遍,我把相关证据给你是望你自重,并结束这场无聊的争论,说你脑残,是对你的一系列行为做出的基本判断,如果你觉得这是对你的侮辱,那随你,把马甲骂你的事栽赃到我头上,在你上一个帖子里白纸黑字,你也不要吃了吐,那样很没种;
3、看来你只有玩文字游戏的本事了,还是那句话,拿出证据来!中越之间勘界持续了8年没错,但是不代表边界上每一个细节都要扯皮。争议地段主要集中在偏远且人迹罕至的地区,如果边界上每一处“山脊线、分水岭”都要扯一遍,那估计勘界要勘到22世纪。按照你的逻辑,既然“山脊线、分水岭”都还没确定,因此,凭条约不能确定国界线,那么好吧,两国签订这条约是为了干什么呢?好玩?那么条约中规定的山脊、河流、分水岭又是怎么来的?两国领导人做梦梦到的?实际上,中越从1993年就开始谈边界了,这么长的时间,居然连山脊、河流、分水岭的基本情况都没搞清楚,以致于签了一个在你眼里“不作数”的烂条约,还要再花八年时间去把边界地理情况搞清楚,法卡山这样的战略要地的归属到最后一刻还在扯皮,那两国政府的工作效率实在令人叹为观止。你既然这么崇拜媒体,那就再给你两个东西
http://news.sohu.com/34/56/news203615634.shtml:越南副外长谈中越陆地边界条约谈判的背景与结果
http://www.cqxsz.com/4jszy/jsmain/zhoujin/zj/jishi/zhongyuetanp.htm:中越边界谈判亲历记
你自己慢慢学习吧,看看双方是如何整出这个条约的;
4、实际上早在2005年,血战的阿弟哥在上法卡山时就证实,法卡山划界已完成,主峰归中国,4、5号阵地归越南,以后多位上山网友、老兵均可证实此说法,2008年5月潮籍老兵上山拍摄的视频更是清楚地记录了界碑的位置,如果你眼睛还能用的话,比照几张阵地照片,你应该能分辨此界点立在何处,你口口声声顶着你的“可能性”,那你就告诉我们,界碑的位置都确定了然后再做改动的“可能性”有多大?那么多网友、老兵合起伙来欺骗大家的“可能性”又有多大?他们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我说在你眼里条约就是一张废纸,哪里冤枉你了?现在你居然又把条约搬出来当救命稻草,请问你自己不觉得脸红吗?这人的脸皮咋能这么厚呢?
5、呵呵,你觉得刘发言人该怎么回答?他是不是该说“放狗屁,法卡山是中国的、你个鸡者骗人”?你要是还有一点常识,就去多来看看外交部发言人平时是怎么对付记者的,他所说的“不知你的消息是从哪里来的”,你打算怎么解读?莫非你连说话都跟正常人不一样?如果一个人,整天指着自己的胳膊大腿,见了人就说“这是我的、这是我的”,你觉得大家会怎么看他?你是不是以为政府发言人和你一样大脑发育异常?
关于法卡山的归属问题,奉劝几个ID,有功夫还是自己去一趟凭祥,上山去看看,当然,如果连自己的眼睛都不相信,那就真没法子了
PS:边界条约不光有文字,还有附图,想在文字上耍赖比较容易,想在图上耍赖就没什么指望了。LZ下次想玩文字游戏,最好先仔细看看自己发的东西,免得再出洋相
真热闹!
最好有附近的网友上趟法卡山确认一下事实并拍张照片回来,大家根据照片再辩论吧。
军歌的毛版就已经拍了中越划界后的老山新界碑发在网上(2009年1月5日拍摄),只几张不同角度照片,就清楚表明了边界划分走向,说明老山主峰是肯定属于中国境内。
讨论本是好事,吵架伤和气就不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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