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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1979,是谅山省府大楼还是谅山市委大楼? [打印本页]

作者: cpcliusi    时间: 2009-5-16 02:27
标题: [原创]1979,是谅山省府大楼还是谅山市委大楼?

1979,是谅山省府大楼还是谅山市委大楼?

凡是对1979年对越自卫还击作战有所了解人,对这一幅照片都不会感到陌生。照片上我军两名战士站在台阶上,手持56式冲锋枪。左边一人凝视附近,右边一人眺望远方。背景是一座古朴的法式风格大楼,前景是一尊架在基座上的古炮。整个场景以低角度拍摄,取景范围虽然不大,却显得分外的气势逼人,振人心魄。肃杀的战场气氛,我军战士的高大形象,尤其是拍摄地点位于越南北部重镇谅山市的市区,使得这张名为《攻克谅山》的照片成为了整个战争的标志性记录。照片的拍摄者是陆军第163师政治部新闻干事李永安,拍摄时间是1979年3月4日上午10时许。而拍摄地点根据流传最广最普遍的说法,是谅山省府大楼(李永安在博客中也是这个说法),也有资料说明是谅山市委大楼,个人同意后一种说法,试做如下分析:

1,谅山省府、市委的地理位置。根据当时标绘的谅山市要图,省府(即省行政委员会)位于北市区,具体位置在奇穷河大桥北桥头以东约700米处。市委位于南市区,具体位置在奇穷河大桥南桥头正南约500米处。

2,拍摄时间,这一点李永安在自己的博客《在硝烟中追拍》中写得很清楚,是在我军攻打南市区的3月4日上午10时许。

3,攻占省府和市委的部队与时间。164师491团3营8连7班3月2日上午9时25分占领谅山省府,而攻占市委的是163师489团2营一部和师侦察连一部,时间是3月4日上午8时许。照片上右边的持枪战士即是163师侦察连班长陈守全。

4,解放军报1979年4月10日第二版刊登王铁文、蔡常维、陈树灿的报道《同志,你知道这张图片是怎样拍摄的吗?---记某师新闻干事李永安同志的先进事迹》,正文第一段说明,拍摄地点是谅山市委大楼。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这张照片是李永安1979年3月4日跟随489团3营进入谅山市南区后,在谅山市委大楼所摄,而非谅山省府大楼。

[此帖子已被 cpcliusi 在 2009-5-16 2:33:53 编辑过]


作者: 中国战神    时间: 2009-5-16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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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攻克谅山省政府和河内总理府,一定要记得拍照。越南在明朝时叫安南卫,归我中央政府管辖,现还跟我争南海。效仿秦始皇,立大志,统一世界(六国),为中国人造福。
作者: 广东战士浓    时间: 2009-5-1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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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下次?我每次要壹!....人生要.....生活上.....
作者: 半步崩拳    时间: 2009-5-16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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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jf1390    时间: 2009-5-16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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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中大楼的意义在于它是一座外形较为独特的地标性建筑,表明中国军队曾经到达和占领过这里。至于它当时是被省委还是市委所使用,抑或只是一座公厕,对于该片的历史意义不甚重要。
作者: cpcliusi    时间: 2009-5-16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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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具有历史意义的标志性照片连在哪里拍的都搞不清楚,还以讹传讹,岂不滑稽荒唐?
作者: hjf1390    时间: 2009-5-17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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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标志性照片之所以有历史意义,因为它是立在谅山市里,而不是因为越南xx单位在使用这幢楼。查它经纬度比查它的使用单位更有绝对意义,因为使用单位是可以变的,经纬度是变不了的。
作者: cpcliusi    时间: 2009-5-17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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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大楼和市委大楼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地方,不存在究竟是哪个单位在使用照片中这个地方的问题。

给历史照片命名是用时间地点人物,没有哪个说用经纬度的。

一是一,二是二,错了就要纠正。


作者: chinawin    时间: 2009-5-20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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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两位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稍安勿躁..

[此帖子已被 chinawin 在 2009-5-20 23:40:36 编辑过]


作者: 血总是热的    时间: 2009-5-21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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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严谨态度正是一个军史爱好者应该有的.令人钦佩!


作者: 冲刺    时间: 2009-5-23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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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回家去热烈庆祝攻克越南公厕了!
作者: 血总是热的    时间: 2012-5-18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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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挖下老坟——今天看到在王志军著《1979对越战争亲历记》中,259页还是把照片误为省府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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