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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这样祭奠烈士可不可以? [打印本页]

作者: 第三只眼    时间: 2011-7-25 09:13
标题: 讨论:这样祭奠烈士可不可以?

属严肃的和泛泛的讨论,不要对号入座和攻击。比如同时有数个烈属和老兵,委托网友扫墓,并寄去了数份费用,但该网友只买了一份祭品,只用这一份祭品代烈属和老兵去祭奠了数个烈士,然后把祭奠照片发给了烈属和老兵。余下的份数的钱可不可以归自己所有呢?

[此帖子已被 第三只眼 在 2011-7-25 16:50:16 编辑过]


作者: 第三只眼    时间: 2011-7-25 09:14
标题: 回复主题

这样做有没有不妥呢?


作者: 迫击炮手    时间: 2011-7-25 09:24
标题: 回复主题
祭祀形式没什么不妥,关键是余下的祭祀款归自己好像不妥。

[此帖子已被 迫击炮手 在 2011-7-25 9:24:49 编辑过]


作者: 首页    时间: 2011-7-25 09:52
标题: 回复主题

请网友们在捐款的时候说清楚,需要买什么来表明自已的钱用到实处,祭奠只是一个形式,不要你烧纸,人人都跑来烧纸,寄过来的钱,可以用来买花篮和花圈,这样每个人的心意就表达了,如果说100个人寄钱来,都说要烧纸钱,请问,陵园是不是要保持环保,请问代理人是不是要重复做一百个相同的动作,你们才认为有道理?

用这点小事来说事,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大多数人寄钱只是想代理人把心意传达到陵园就行了,及个别的人,你不满意,你可以直接打电话给代理人质问,而不是这样在网上放大事实,本来请别人帮忙就很不好意思了,不要以为你出了两百块钱,你的理由就占大了,你也相应的考虑一下代理人的时间,精力及他为你义务付出的劳动力,欠考虑的是捐款人本身,如果你想代理人把你的事迹用照片的形式在网上公布出来,你就要注明可以证明你身份的祭奠方式,这样,你就可以和别人一样在网上看到有你名和姓的相关照片了,如果你这样选择,你就不会认为代理人对你寄去钱没有做出妥善安排!我这样说,并不是对捐款人的爱心怀疑,而是相应对代理人的行为进行监督,找他帮忙既要为他考虑,也要让自已的爱心实至名归!更不要轻易的去诋毁别人,因为麻栗坡还有千千万万的其他人,不是人人都会答应你去做这种事情。


作者: 首页    时间: 2011-7-25 10:02
标题: 回复主题

祭祀形式没什么不妥,关键是余下的祭祀款归自己好像不妥。

余下的款?你认为有这个必要吗?有一位网友说的好,我寄去一百元,只要代理人把我的心意转达到,我就不在乎花圈是50元还是90元,做人要大气,不必斤斤计较,要你亲自去跑一趟,也远远不止这个数目吧,找人帮忙,就算人家是义务的,心里也多少过不去吧,如果是我,我也会觉得找人白白帮我做事而感到脸红。


作者: luck路客    时间: 2011-7-25 11:49
标题: 回复主题

我曾经多次帮助烈属代为拜祭英烈,下面是我的一贯做法。

照例先到烈士纪念碑下点香烛、上香、点烟、敬酒、烧金银纸钱。

如果烈属没有指定的要求只是简单祭拜,那么我就点三支烟一杯酒,这是不收费的,这些烟酒的费用由我个人出。不满您说每次扫墓一趟下来我点烟嘴都发麻!不是几包烟而是N条烟,总之经常是不够。

如果烈属有拜祭要求那我就在QQ或者电话中确认烈属拜祭烈士的各项要求,例如需要置办花圈、鲜花、烟酒、香烛、纸钱等等费用,一般情况下采购完这些拜祭物品后烈属汇来的钱款会有少量剩余,那么我会征求烈属的意见,剩余的钱款多买些香烛纸钱给烈士的战友们也拜祭一下,烈属们都非常支持。

需要说明的是每次去扫墓的路费、食宿以及相关费用都必须由自己承担,烈属们在汇款时同样也考虑到我相关费用的问题,都想多汇一些钱给我减轻我的负担,我完全能够理解烈属的心情,但是我的态度一贯坚决:请按照约定的钱款汇兑给我。

在此我要特别感谢长期支持我并与我一同前往各个烈士陵园扫墓的路客MM!

还有理解我支持我的鹿桥依梦大姐!

感谢烈属们对我的信任!

[此帖子已被 luck路客 在 2011-7-25 11:52:12 编辑过]


作者: luck路客    时间: 2011-7-25 11:54
标题: 回复主题
以上所述是本人一贯做法,不具可比性切勿对号入座以免误伤友军!
作者: 鸣鹤在阴    时间: 2011-7-25 12:05
标题: 回复主题

有个老山人

长期帮助来老山的烈属和老兵,并接受老兵们捐款和代为祭奠英灵,这是事实;

现在人们发现他对收到的捐款和使用情况不能详细说明,这也是事实;

导致

有人质疑老山人是以帮助为名而行圈钱之实;

也有人说其实是在道德模范评选中有人故意泼脏水;

我想

老山人只是一个普通百姓,不是兵,不是地方官,不是人大代表,不是党员,不能用那些标准去要求他;

但此事有个度,超过一定的度就不好了,要知道,很多捐款的老兵生活并不富裕的;

特别是当老山人在网上为具体某位烈属或老兵募捐时,一定要公布收到和捐助的数额,这才对得起捐助人。

[此帖子已被 鸣鹤在阴 在 2011-7-25 12:09:29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鸣鹤在阴 在 2011-7-25 15:33:48 编辑过]


作者: 迫击炮手    时间: 2011-7-25 12:28
标题: 回复主题
向luck路客战友致敬!
作者: 第三只眼    时间: 2011-7-25 12:45
标题: 回复主题
谢谢luck路客战友!请问luck路客战友,如果同时有五个人让你代为献花,你会是买一束花五个烈士面前挨个摆一下呢还是买五束花一个烈士面前敬一束呢?这么问,是因为钱会差得比较多,比如五个人每人一百共寄了五百,一束花打比方说一百元一束,假如买一束花五个烈士面前挨个摆一下拍一张照片,只需费用一百元,会结余四百元,而买五束花一个烈士面前敬一束,则要花掉所有的费用五百元。我只是咨询,没别的意思,请不要介意。

[此帖子已被 第三只眼 在 2011-7-25 16:50:45 编辑过]


作者: 第三只眼    时间: 2011-7-25 12:46
标题: 回复主题
也请首页看下上面的问题。
作者: 首页    时间: 2011-7-25 12:54
标题: 回复主题

每个人的素质不一样,每个人的生活条件不一样,你能做到的,未必别人就能做到,起码我做不到,就算你们给我劳务费,我都不会去做,一件两件也许我会做,天天如此,年年这样,给钱我都不会做。

为了一点小钱,放大事实的去说三道四,实在不大气,如果家庭条件不好,就不要做捐款了,有心就行,做人要实在且量力而行,更要凭良心。捐出去的数也不见点分分都要用在烈士墓前,如果你不放心,我建议以后直接在墓前烧现金好了(国法不允许这样做),因为不能让那些商贩也赚死人的钱才对。何况还是为国为边民捐躯的烈士,你们说我这样认为对吗?既然都是赚,为什么在老朱弟弟的店买那些祭祀用品,有何不可,别人赚也是赚,为什么爱心人士就不能相互帮助一下,相互体谅一下?

我不清楚老朱到底是哪些人的捐款没有公布,如果有没有公布的账目,我还是认为老朱在这样的情况下,进行整理,并逐一公开,因为捐款给你的那些人,在乎的不是你用了多少,而是在乎你有没有把他们的名单在网上公布,说白了,就是为了让别人看到他们的名字,要不然也不找你了,你的博客和空间关注率太高了。老朱要以身做责,网上那么多相信你的人,那么多为你打口水仗的人,如果你是清白无辜的,你起码也要对得起别人对你的信任,而不是一味的沉默,鲁一的事情,你做为募捐人之一,你应该道歉,你是公众人物,不是只有法律才可以定鲁一的罪行,最起码找到的证据鲁一无法自圆其说,你当初第一时间出面道歉,也不会被人恶咬不放了。

[此帖子已被 首页 在 2011-7-25 15:15:06 编辑过]


作者: luck路客    时间: 2011-7-25 13:08
标题: 回复主题

回复第三只眼:假如有十位烈属指定要购买鲜花,那么我会在这十位烈士墓前都献上一束鲜花,如果每束鲜花是30元那么总费用就是30x10=300。

这一点绝不含糊!


作者: 正午    时间: 2011-7-25 13:46
标题: 回复主题
luck路客:

回复第三只眼:假如有十位烈属指定要购买鲜花,那么我会在这十位烈士墓前都献上一束鲜花,如果每束鲜花是30元那么总费用就是30x10=300。

这一点绝不含糊!

luck路客真令人敬佩。我真该捐点给你,替你分摊一点。


作者: 鹿桥依梦    时间: 2011-7-25 13:56
标题: 回复主题

这个问题我忍不住了要说说,尽管不知道能否表达的清楚,但还是想说说想法。因为这个问题不是用钱能计算的。fficeffice\" />

烈属们委托热心的朋友去看望亲人,是一种心愿。能有人愿意代我们去陵园看望亲人,我们的心特别的欣慰和高兴,感激不尽。我们能感觉到烈士的在天之灵也感激不尽!

给帮忙的人一点点代办费用是一份感激,是一点心意、心愿。其实我们知道远远不够他们去祭奠的路费,辛苦费,占用的时间工资费和祭奠费用。

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进陵园,特别是在节日里去陵园。没有深深的理解和爱,没有那份心,是绝对做不到这些。能做到这些的人,世上少有,他们不容易,特别长期坚持去做的人,更不容易。他们的那份心,我们战友、烈属们感激还来不及呢。其实我们也常常感到心里纠结。

广西、云南的朋友们,边境上的朋友们,我们感谢你们!

亲爱的路客(狗狗)借此机会,我再次的感谢你!

------军礼!

[此帖子已被 鹿桥依梦 在 2011-7-25 13:59:08 编辑过]


作者: luck路客    时间: 2011-7-25 14:47
标题: 回复主题

英烈们为祖国流血牺牲血染沙场那才是惊天地泣鬼神!

能够为烈属、老兵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深感荣幸!些许小事何足挂齿。


作者: 库尔班大叔    时间: 2011-7-25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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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客老弟高风亮节,实在令我等钦佩!
作者: 青春飞扬    时间: 2011-7-25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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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山之眸得罪人了,估计是惹着大神了,各个马甲不停的攻击他,包括中华论坛上也有,我有些不理解,好人难做 这句话一点没错。我希望做善事的好人一定要记好帐,哪怕是支出的车旅费用一定记好,以免授人口柄。我不鼓励无偿的去做好事,因为,那样太难了。除非找个不吃不喝的机器人。

像老山之眸 路客 他们一直在做着当今中国人很少去做,甚至不做的事情。我想,在重情重义的老兵眼里一定也会记在心里。


作者: 第三只眼    时间: 2011-7-25 16:01
标题: 回复主题

之所以想讨论这个问题,因为这些年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烈士和烈属和老兵了。这些人有的从始至终很纯洁,有人开始时纯洁后来不纯洁,有些人一开始就不纯洁。 我敬佩那些从始至终很纯洁的人,他们才是真正的道德模范,社会需要这样的楷模。对那些不那么纯洁的人(泛指,请不要对号入座),但愿这样的讨论能防范他们一点。
关于老山之眸,我很早就在这个网上看到对他的负面说法。不管怎么样,现在对他的争议很多,既然有争议,就不符合‘助人为乐的道德模范’的标准。 我不反对有偿服务,这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我也不苛刻地认为他们就应该无偿服务。但如果是有偿服务,就不能说成是‘志愿者、义工、爱心人士’,更不能成为‘助人为乐的道德模范’。湖南骡子有一句话说的好,既然他是有偿服务,就不是助人为乐,至于其他的暂且不说。

争议的正方也承认老山之眸是有偿服务,就这点来说,他就担当不起这个称号。


[此帖子已被 第三只眼 在 2011-7-25 16:04:52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第三只眼 在 2011-7-25 16:08:06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第三只眼 在 2011-7-25 16:16:16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第三只眼 在 2011-7-25 16:49:52 编辑过]


作者: 第三只眼    时间: 2011-7-25 16:45
标题: 回复主题
再次声明,我只想理性地讨论问题。
网上对鲁一、对朱孝敏的争议不全是空穴来风(鲁一的事已经证实了很多质疑是站得住脚的),做好事的不止朱孝敏一个人,但为什么只有他引起争议了呢?当然,有的质疑者是动机不良的,但有的质疑者是因为一种责任感。如湖南骡子,从他的发言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充满责任感和正义感的人。社会和鞋,需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和事佬,但更需要湖南骡子这样的监督者。有人说,只有捐过款的人或者献过爱心的人才有权力监督,如果这样,有几个人有权力去监督政府官员的腐败呢?贪官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又没有贪你的钱,你有什么权力监督?
宽容是一种美德,但不是所有的宽容都值得称赞。曾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句话: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这句话可以套用到很多地方。
愿打愿挨的事还会发生,但并不等于别人不能‘多管闲事’,因为也有一些事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的。

[此帖子已被 第三只眼 在 2011-7-25 16:49:21 编辑过]


作者: 青春飞扬    时间: 2011-7-25 16:50
标题: 回复主题
对某些人, 就是给你钱你也做不来。所谓的志愿者或者是义工那都是针对某件事短暂的去做,但是对于路客和老山之眸这样,成年如一日的去做的人,那是义士!
作者: 狼牙山后代    时间: 2011-7-25 17:23
标题: 回复主题
luck路客:

英烈们为祖国流血牺牲血染沙场那才是惊天地泣鬼神!

能够为烈属、老兵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深感荣幸!些许小事何足挂齿。

我们这些老兵们心头有一把尺,清楚得很。我们今生今世也不会忘记那些阵亡的战友,也不会忘記像你们那样的边境老百姓! 我们謝谢你们!


作者: 首页    时间: 2011-7-25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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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太好了,难的是一辈子都做,我敬佩你们这样的老兵,大气、大度,这才是兵中之典范。
作者: 子睿    时间: 2011-7-25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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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叔叔当年是个孤儿,上没有父母、下没有妻儿,又有部队管饭、管衣,还有军响,所以,可以一心助人为乐。

但,时代不同了,将心比心,当今社会生活压力这么大,如果要求一个人长年累月一心助人为乐,次次无偿为别人服务,这个人可以坚持多久?

特别是像朱孝敏这样的小老百姓,放下手中生计活,跑到烈士陵园去帮人扫墓,就算得一点点辛苦费,有何不可?何况,至今我们也没有看到任何朱孝敏贪污和挣辛苦费的证据,有证据上传上来,不然,不要这样说别人。

很多人你就是给钱也不会去陵园,有那个时间,可以在外面挣到更多的钱。朱孝敏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很多老兵和烈属从心里感谢朱孝敏,深圳老兵“和平年代”重返老山,在自己的网易博客这样记录道:

“我和\"老山之眸\"为烈士们点香敬酒。

\"老山之眸\"兄弟今天辛苦了,老兵感谢你的无私奉献,烈士们在天有灵,也会被你的行为感动。

......

返回宾馆前,我悄悄递给老山之眸三百元钱,一来是帮忙跑腿受累,二来是出工照像。让我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不接我的钱。

“我为你帮忙不是为了钱,要为钱,我就不帮你了。”老山之眸的一句话,让我对面前的这个年轻人肃然起敬。他是一个正直的青年,这种高尚无私的奉献精神,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既少见又难得。

我经商二十多年,走遍大江南北,接触大小商客无计其数,物有所值,劳有所报,我信奉一条真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而面前这个年轻人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他到底为了什么?

老山之眸,眸,眼也;老山之眼。他的网名,给了我一个响亮的答案。他在用老山的眼睛去看世界。

当年老山战场,数十万参战官兵欲血疆场,无私奉献,才使“老山精神”响彻大江南北,响彻宇宙。

有些事,不是用钱可以买到的。

老山英烈不死,老山精神万岁。”

以上博客记录的出处:

http://xiaojiu2008.happy.blog.163.com/blog/static/679148932008229114924791/

http://xiaojiu2008.happy.blog.163.com/blog/static/67914893200822972821457/

[此帖子已被 子睿 在 2011-7-26 0:40:18 编辑过]


作者: simonchan    时间: 2011-7-25 19:56
标题: 回复主题

本来我也想说点什么,但站在破寺庙住持的角度,言多必失,多说无益。

理解万岁万岁万万岁!我一辈子都忘记不了这些好朋友好兄弟!


作者: 湖南骡子    时间: 2011-7-25 20:14
标题: 回复主题
luck路客:

英烈们为祖国流血牺牲血染沙场那才是惊天地泣鬼神!

能够为烈属、老兵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深感荣幸!些许小事何足挂齿。


就拿余恒辉烈士葬礼后家属给路客的红包来说吧。路客收下了家属送的一点土特产,这是近人情;路客将家属给的红包转交给互助会,这叫晓大义。
公私分明,情义方能兼而得之。要学就学路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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