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红方参谋长在 2005/10/06 11:10pm 发表的内容:
我认为:楼主应该弄清楚什么是盗版
网络资料本来就是一种共享资源,相互转贴交流是网络信息的一种优势,只要转贴者不署名内容为"原创",不更改图片水印.都不属于盗版,一个网站的文章,图片不许转贴,应该自 ...
下面引用由都市女孩在 2005/10/06 09:51pm 发表的内容:
没想到,天底下竟有这样无耻的人,既然是转载的片子,就应该注明一下,怎么这些片子都标上"带枪歹徒"的标识了?好在我的几张片子,他没法加上他自己的标识,万幸啊.
我真是呸呸呸.
下面引用由阿砖在 2005/10/07 00:34am 发表的内容:
这位朋友真让我领略到了什么叫脸皮厚。估计你在现实里也不是什么好鸟。。呵呵!你和孔已己是亲戚啊?呵呵。好笑!!
下面引用由阿砖在 2005/10/07 00:42am 发表的内容:
等下他改成都市好孩或者都市歹徒。那就有得笑了。呵呵。
下面引用由simonchan在 2005/10/06 09:54pm 发表的内容:
我曾三番四次的说过,我不反对转贴,只是转贴一定要尊重别人的劳动。对于这“带枪歹徒”,剽窃了不少血站和都市女孩的照片,文章(我写的《出击395》也成了他的作品!),而且完全无视于照片上面的水印标记,全部标记自己的“带枪歹徒”。我曾经向其以及中华网论坛提过抗议,可惜抗议无效!最近还发现《中越战争备忘录》转贴了我的作品《出击395》,所有的文章和照片都首发于我坛,但却在说明中成了:转载自燃烧的血和鼎盛王朝,我纳闷,我的作品关鼎盛王朝什么事啊?而且也不注明是我写的,我给memo斑竹发过email,QQ中留过言,也是石沉大海……如果真的可以法庭上见,倒真是不怕,文章我写的,思路过程我自己清楚,照片我朋友给的,独此一家别无分店,要作证?太容易了!这年头,当盗版成为习惯而且还软硬不吃,能奈何?
其实我的要求并不过分:仅仅是注明出处就可以了,这是对作者、劳动者的一种最基本的尊重,对自己的人格而言,也是一种尊重!可惜啊,现在的网络上,太多太多不尊重别人也不尊重自己的人了……
今晚时间来不及了,明天我会去在跟进一下。
我实在太累了……
下面引用由红方参谋长在 2005/10/06 11:10pm 发表的内容:
我认为:楼主应该弄清楚什么是盗版
网络资料本来就是一种共享资源,相互转贴交流是网络信息的一种优势,只要转贴者不署名内容为"原创",不更改图片水印.都不属于盗版,一个网站的文章,图片不许转贴,应该自 ...
下面引用由Nanoroc在 2005/10/09 06:08pm 发表的内容:
兄弟,你也认命了吧,"流弹"的话我很赞成,"网络是*女,书籍才是老婆",你把自己的东西发上来,在我们现在网络道德还不高的情况下,只能是被人轮*,有些人穷惯了,以前盗版国外软件,还可以喊个打倒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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