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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955年实行的军衔制 [打印本页]

作者: 老百姓    时间: 2005-11-27 19:01
标题: 1955年实行的军衔制
1955年实行的军衔制
1955年2月8日,包括军官军衔制有关内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经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由国家主席毛泽东颁布实施。8月11 日,国防部长彭德怀、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下达了“关于军士和士兵评定军衔的指示”,规 定了士兵军衔的内容,全军评定军衔的工作正式展开。国庆节前,全军军官的军衔评定工作 基本完成。
1955年9月27日下午5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授衔典礼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毛泽 东主席亲自将命令状授予十位元帅。至此,正式揭开了授衔的序幕。
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举行了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官军衔的典礼,周恩来总理分别把大将、上将、中将、 少将军衔的命令状授予粟裕等在京将官。
次日,国防部进行授予校官军衔的典礼,彭德怀授 予在京部分校官军衔。
同年11月至1956年初,各军兵种和各大军区,相继举行授衔典礼, 同时,各部队还举行了授予士兵军衔的典礼。
1965年6月1日起,撤消军衔制。
军衔等级设置
1952年初,总干部部和苏联专家酝酿的方案是设6等20级,即: 元帅3级:大元帅、国家元帅、兵种元帅。 将官4级:上将、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3级: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4级: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少尉。 军士4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 兵2级:上等兵、列兵。
195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草案)》对上述方案作了修改:增加大校一级; 将上将、准上将改称大将、上将;将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改称大尉、上尉、中尉;其 它不变。
1955年正式实行军衔制时,共设6等19级,比1953年条例草案减少了兵种元帅、准 尉两级,即: 元帅2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 将官4级: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4级: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军士3级:上士、中士、下士。 兵2级:上等兵、列兵。
但实际授衔时,应毛泽东本人的要求,大元帅衔空缺未授;增加授予准尉军衔,这是考 虑到当时我军有十几万副排级干部,军委决定暂时增加准尉衔,以解决副排级干部的衔称问 题。 军官职务编制军衔 1955年的军官服役条例明确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每一军官职 务,均须在定员编制表内规定其相当的军衔。”国防部1956年下发了《军官职务编制军衔 表》,规定军官编制军衔为一职一衔和一职二衔。
1955年首次授衔时,评衔条件掌握较严,结果普遍存在实际军衔低于编制军衔一到两 级的现象。如:军长的编制军衔是中将,而64名在职的军长、政委中,只有8人被授予中 将军衔,54人被授予少将军衔,还有2人被授予大校军衔,低于编制军衔者占87.5%。师长 的编制军衔是少将,但73名在职的师长、政委中,只有3人被授予少将军衔,70人被授予 大校军衔,占95.9%。而且,由于授衔后不少军官又得不到正常晋级,致使这一现象有增无 减。
1960年,国防部重新制订了《军官职务编制军衔表》,取消了一职一衔的规定,改设 一职多衔,大多数职务设三衔,实际上,主要是将原编制军衔的下限降低了一、两级。 军衔的种类区分和军衔称为1955年军衔制对军官的区分比较复杂,按专业勤务分为指 挥、政治、技术、军需、军医、兽医、军法和行政等8类。指挥和政治军官中,又按军兵种 分为若干类。各类军官军衔等级如下:
1、指挥军官和政治军官步兵军官:少尉至大将。 骑兵军官:少尉至大将。 炮兵军官:少尉至大将。 装甲兵军官:少尉至大将。 工程兵军官:少尉至大将。 铁道兵军官:少尉至大将。 通信兵军官:少尉至大将。 技术勤务军官:少尉至上将。 公安军军官:少尉至大将。 海军军官——海上军官:少尉至大将。 海岸军官:少尉至上将。
2、技术军官:少尉至上将。
3、军需军官:少尉至上将。
4、军医军官:少尉至上将。
5、兽医军官:少尉至上将。
6、军法军官:少尉至上将。
7、行政军官:少尉至大校。
海军海上军官及技术、军需、军医、兽医、军法、行政军官的名称前,均冠以军种及专 业勤务名称,构成这些军官的军衔称为,如海军中尉、技术少校、军法上将等。其他军兵种 军官,规定只在将军军衔前冠以军兵种名称,如步兵少将、公安军中将、空军大将等。校官 以下人员,无专业衔称,直接称谓其军衔。
军官军衔的批准与授予权限1955年军衔制对军官军衔的批准与首次授予权限规定得较 高。
军官军衔首次授予权限:元首由国家主席、将官由国务院总理、校官和尉官由国防部长 命令授予。
军官晋衔批准权限:少尉、中尉、上尉晋级,由方面军和一级军区司令员和政委命令授 予;大尉、少校、中校、上校晋级,由国防部命令授予;元帅军衔,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 定,由国家主席命令授予。
由于我军规模较大,中央军委将第一次授予少尉军官和大尉、少校军官的晋级交由各大 军区级首长代国防部部长审批,奉国防部长命令公布。
授衔情况 1955年首次授衔时,我军共有60余万名干部获得了准尉以上军衔。其中: 元帅和大将各10人。 上将55人,1956年和1958年又各补授一名。 中将175人,1956年和1958年又各补授一名。 少将802人,1956年和1958年又各补授4名,1961至1964年由大校晋升少将533 名。
1955年授衔时,10名元帅平均年龄57.岁,朱德最大69岁,最小的林彪49岁;10名 大将平均年龄51.7岁,最大的张云逸63岁,最小的许光达47岁;上将平均年龄47.7岁, 最大的陶峙岳63岁,最小的肖华39岁;中将平均年龄45岁左右,最大的傅连璋61岁,最 小的刘西元、张池岳38岁;少将平均年龄43岁左右,最大的史可全63岁,最小的吴忠、 徐斌34岁。 我军将官中: 女将军一人,即李贞少将,曾任军事检察院副院长。 外国人一人,即洪水少将,越南河内人,京族,曾任军委主办的《战斗训练》杂志社社 长等职,1956年回国。 解放战争时期起义将领14人,其中上将3人:陈明仁、陶峙岳、董其武;中将3人, 少将8人。 少数民族34人,上将2人:乌兰夫、韦国清;中将8人,少将24人。其中壮族11 人、蒙古族5人、藏族5人、维吾尔族5人、满族4人、回族2人、土家族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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