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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重大发现--越南政府承认中国对西沙、南沙拥有主权的声明! [打印本页]

作者: 水随天去    时间: 2006-3-28 23:20
标题: [原创]重大发现--越南政府承认中国对西沙、南沙拥有主权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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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民主共和国
总理府
尊敬的总理同志:
我们郑重的向总理同志声明:
      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承认和赞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58年9月4日所作的关于中国领海的决定和声明。
      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尊重该项决定并指示具有相关责任的国家机关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理各种海洋关系时彻底尊重中国的12海里领海。
      我们向总理同志致以诚挚的敬意!
                                        1958年9月14日于河内
敬致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同志
                                 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总理:范文同(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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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随天去    时间: 2006-3-28 23:39
标题: [原创]重大发现--越南政府承认中国对西沙、南沙拥有主权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1958年9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这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二)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的领海以连接大陆岸上和沿海岸外缘岛屿上各基点之间的各直线为基线,从基线向外延伸12海里的水域是中国的领海。在基线以内的水域,包括渤海湾、琼州海峡在内、都是中国的内海、在基线以内的岛屿,包括东引岛、高登岛、马祖列岛、白犬列岛、乌岳岛、大小金门岛、大担岛、二担岛、东碇岛在内,都是中国的内海。
  (三)一切外国飞机和军用船舶,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许可,不得进入中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
  任何外国船舶在中国领海航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有关法令。
  (四)以上(一)(二)两项规定的原则同样适用于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台湾和澎湖地区现在仍然被美国武力侵占,这是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完整的和主权的非法行为。台湾和澎湖等地尚待收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权采取一切适当的方法在适当的时候,收复这些地区,这是中国的内政,不容外国干涉。

作者: simonchan    时间: 2006-3-28 23:59
标题: [原创]重大发现--越南政府承认中国对西沙、南沙拥有主权的声明!
1958年,越南正是困难的时候,我们可是他们的衣食父母、背后的靠山,当然什么都答应。即使当时要求中国舰队进驻金兰湾估计也会答应!(如果当时中国海军舰队有这个能力的话)。
翅膀硬了,用广东话来说:有毛有翼,识飞了!这时候,他们怎会会放弃西沙、南沙这块肥肉呢?
不过这文件倒是有趣,至少越南要自打嘴巴。
作者: tornyjian    时间: 2006-3-29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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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蚁雄兵    时间: 2006-3-29 12:48
标题: [原创]重大发现--越南政府承认中国对西沙、南沙拥有主权的声明!
[这个贴子最后由小蚁雄兵在 2006/03/29 01:10pm 第 1 次编辑]

有了这张纸,一旦战争爆发,就不用担心出师无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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