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教体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推动实施《全民健身条例》,丰富全市人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全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市体育局决定于2011年5月举办邯郸市第二届“邺城杯”临漳环城自行车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 间:2011年5月6日 二、地 点:临漳县城 三、主办单位 邯郸市体育局 临漳县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临漳县教育体育局 五、参加单位 临漳县、永年县、丛台区、鸡泽县、馆陶县、魏县、峰峰矿区、复兴区、邯山区、涉县、武安市、大名县、邯郸县、磁县、肥乡县、广平县、邱县、曲周县、成安县、马头工业城、市开发区及各自行车俱乐部。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竞赛办法、计分办法、录取名次奖励办法按《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 七、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文教体局要高度重视,积极选拔本辖区内优秀选手统一组队,踊跃报名参加,真正把本次大赛办成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推动群众体育活动深入开展,展示我市全民健身成就的体育盛会。 附:1、邯郸市第二届“邺城杯”临漳环城自行车大赛竞赛规程。 2、邯郸市第二届“邺城杯”临漳环城自行车大赛报名表。 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hdstyj.hd.gov.cn/wjxz/201104/P020110415328885493050.doc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邯郸市第二届“邺城杯”临漳环城自行车大赛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5月6日下午2:30;地点:临漳县城 二、参加单位 临漳县、永年县、丛台区、鸡泽县、馆陶县、魏县、峰峰矿区、复兴区、邯山区、涉县、武安市、大名县、邯郸县、磁县、肥乡县、广平县、邱县、曲周县、成安县、马头工业城、市开发区及各自行车俱乐部。 三、竞赛分组 个人计时赛男子组及女子组 青年男子组、青年女子组(18—40岁、含40岁) 中年男子组、中年女子组(41—55岁、含55岁)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报领队1人,运动员10人,若需多报或少报请提前与组委会协商而定。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邯郸市辖区内有正式居住户口的公民,凭身份证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和区县级以上医院贴有本人照片的体检合格证明,无体检合格证明和不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者不得参赛(未参加人身意外保险者可在参赛时现场办理参保事宜)。 四)所有参赛选手赛前须与大赛组委会签定《安全事故责任协议书》。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规则。 二)运动员参赛须自备符合要求的装备(自行车、头盔、护具等),否则不得参赛。 三)执行《邯郸市体育竞赛纪律若干规定的处理办法》。 六、赛程安排 比赛绕临漳县城一圈,约20公里。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各组分别录取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颁发奖杯及证书。 (二)凡坚持赛完全程者均可获鼓励奖,奖精美纪念品一份。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所有参赛运动员携身份证于4月20日前到各县(市)区文(教)体局或所属自行车俱乐部报名。 2、各县(市、区)文教体局及各自行车俱乐部请认真填写市体育局统一下发的报名表(电脑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4月20日前分别报送市体育局群体处和临漳县教育体育局,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lzwtgty@163.com中,逾期不报,按弃权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换人员。报名表及竞赛规程等资料可到市体育局网站下载。(htpp://hdstyj.hd.gov.cn) 二)报到 1、各参赛队领队于5月6日上午10:00前携带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体检合格证明到临漳县锦江宾馆报到(临漳县城人民东路路北),办理参赛相关手续。 2、参赛选手于5月6日下午2:00前到比赛场地报到参赛。 九、此次大赛设优秀组织奖 十、裁判员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一、经费负担办法 竞赛经费由承办单位负担,每队每人须交纳报名费30元(含午餐),其它费用自理。 十二、咨询电话 邯郸市体育局 群体处 0310—5501015 临漳县教育体育局 文体科 0310—7999521 15930801548 13831089515 15833809998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邯郸市体育局
[此帖子已被 阿桑 在 2011-4-15 18:23:14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