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军旅: 有那位高人能回答关于79年对越自卫还击军功章的级别问题?比如二等战功,功章有两枚,一个是总政治部颁发的,另一个是广州军区颁发的,而立功证书与奖章证书又是参加时所在的团级公章。请问这个二等功究竟算那一级?是团级,大军区级还是总政治部?又相当于地方政府什么级?79年对越作战时的立功级别分三个等级(1等、2等、3等),立三等功报给团级单位就可以批准,立二等功报给团级然后由团级上报师级批准,立一等报给军级批准,这就是个人立功的三级批示程序标准。个人获英雄称号的有军区级授予,有中央军委授予二种,这二种属那一级授予就是那一级颁发证书。 至于你说的立1.2.3等功的立功证书为何是团级公章,这很容易解释:立功证书的制作都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印制,无授权任何单位印制的。但立功证书的填写和印章是委托全军各级和各部门的,比如说:如果立功个人属团级以内的单位个人,就以团级政治处盖章(1.2.3等功),填写其中项目有些是单位文书写的,如果立功个人是师属直属单位(师通信营、师汽连、师医院等等)个人,就是师属直管部门由师政治部盖章(1.2.3等功),这是分那一个人是在那一级工作就归那一级颁发填写立功证书的,而不是立几等功是那一级批准就归那一级颁发填写证书。同样都是79年作战立了二等功,批准部门同样是师级,但如果一个人是某团某连队的,那就归团政治处盖章填写立二等证书,如果另一个人是属师通信营的,那他就归师政治部盖章填写立二等功证书,一句话是人归属在那一级立功证书就归那一级去填写。最终是立功奖偿还是以个人档案记载为准确依据,其它东西只是留给个人的一个纪念保存荣誉依据,以便提供查证。 按一般地方行政套用方法是:三等功属地方市级劳模,立二等功属地方省级劳模,立一等功属全国劳模,被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属国家特级和一级模范。这就看地方政府的认可,好象有中华全国总工会另有一个套用文件规定,具体可去各级工会查询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