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侦察大队一中队fficeffice" /> 南幸农地区伏击捕俘战斗 (1985年7月3日至5日) 1985年7月3日至5日,第七侦察大队一中队125人,在守备三团六连炮排的配合下,对驻守在南幸农地区的越112边防公安屯组织了一次伏击捕俘战斗。这次战斗俘敌2名(回撤时因我出现伤亡,俘虏顽抗,将其处置),毙敌30余名,缴获冲锋枪2支(回撤时一支掉入深沟),摧毁屯兵房2栋,火力点3个,我亡4人(其中副连长1人),伤2人,丢失微声手枪1支,7013对讲机1部。 一、情况与任务 南幸农距中越边境2段6号界碑3.5公里,位于1502高地北侧,与我隔河相望,高差960米。河西靠我方一侧植被茂密,山高坡陡。河东植被逐渐稀少,多为梯田农地。南幸农西南800米处有一村寨(沙赛),两寨之间有小路相连。 经观察调查,越112边防公安屯一个排的兵力和50余名脱产民兵分别驻守两寨,其中南幸农有公安屯两个班、民兵30余名,沙赛有1个班、民兵20余名,经常在9时至10时、14时至17时沿小路来往于南幸农和沙赛之间。多则5人,少则2人。为了进一步查明该地区纵深及两翼敌兵力部署,进一步把紧张空气引向越方,我部决心在两寨之间小路附近组织设伏,捕捉俘虏。 二、组织准备 根据该地区地形、敌情,中队制定了伏击捕俘方案:由副中队长崔胜军带13人组成捕俘组,在南幸农至沙赛之间小路设伏;分队长夏华其带12人组成掩护组,配置在792水准点西北200米处,掩护捕俘组行动;副分队长丁家学带7人(含医生、卫生员各1人)组成接应组,配置在792水准点西南100米处,随时准备接应支援捕俘组。副教导员王保才带29人组成警戒组,负责警戒通路。大队火力分队长徐建华带51人组成火力队,携带100、60迫击炮和12.7高机,分别配置在6号界碑南400米处,792水准点西北100米处,牛厂东南300米处,随时以火力掩护捕俘组行动。中队长曹茂学带7人组成指挥组,配置在1638高地。大队长刘波、副大队长高满船、指挥组长郭元生加强中队指挥。大队救护组在守备三团十三连开设。 指挥组与各组、守备三团六连、十三连分别建立无线电专向网路。 方案报六十七集团军和军区前指批准后,中队4次组织骨干进行沙盘推演。根据方案中设想的各种情况,选择相似地形组织了7次模拟演练。集团军副参谋长白绍珍和大队领导,对准备工作逐项进行了检查、并进行了战斗动员。7月2日15时部分参战人员秘密输送至十三连驻地,18时完成了一切战斗准备。 三、战斗经过 3日5时,侦察队指挥组在1638高地开设。5时30分按警戒组、60迫击炮小队、接应组的顺序从6号界越境,经1266高地、1237高地之间于11时39分到达预定位置,60迫击炮占领了发射阵地。13时20分,捕俘组、掩护组越境,20时40分进至792水准点西北500米处山背。崔胜军组织掩护、接应组长进行观察和潜听,未发现异常情况。22时30分,掩护组、接应组分别到达预定位置。23时,100迫击炮占领发射阵地,23时10分,捕俘组越河继续搜索前进。4日2时40分到达预定位置。随即组织骨干勘察地形,明确任务、进行伪装,5时潜伏完毕。 4日6时10分,捕俘组观察发现南幸农、沙赛屯兵房均有越军出入,越民也陆续下地劳动。6时30分至8时40分有7批越民15人次通过潜击区,距我捕俘人员最近的只有1米,均未被发现。9时浓雾升起,能见度仅30米、并降大雨。指挥组、捕俘组观察受限。10时26分、两名越军肩枪沿小路由南幸农向沙赛运动,距我潜伏区40余米,被捕俘组观察员发现并报告组长。崔胜军即用暗语令全组作好战斗准备。29分,第一名越军在距我潜伏人员仅1米的草丛坐下休息,另一名越军紧跟其后。崔胜军即下达捕俘命令,副班长潘庆生、战士谢贺一跃而上将坐在草丛中的越军当即捕捉。同时、班长郭跃华一个点射击中另一名越军腿部,敌喊叫几声顺山坡滚下,此时、副连长余恒辉、班长郭跃华等人追赶10余米将其捕捉。 10时34分、捕俘组交替掩护回撤,由于枪声和喊叫声惊动了南幸农、沙赛的越军和民兵,即占领有利地形向我射击,同时组织约两个班兵力由南幸农、沙赛两个方向向我捕俘组两侧运动,企图断我退路。由于捕俘组带有伤俘,加之敌火力封锁,追兵距我越来越近。在这危急时刻,副连长余恒辉带郭跃华、潘庆生、谢贺主动担任掩护,以火力反击敌人,掩护其他同志押俘后撤。在激烈的战斗中四位同志先后壮烈牺牲,战士吴玉建、彭少秋也相继负伤。崔胜军见此情景急令将俘虏击毙,返回抢救伤员。由于敌火力密集且地形对我不利,捕俘组无法接近。10时37分、能见度好转,指挥组令100迫击炮、高机向南幸农、沙赛进行压制、拦阻射击。10时40分、掩护组、接应组在炮火掩护下前出接应。13时10分、包围并搜控了沙赛。摧毁了敌火力点。尔后部分兵力掩护、部分兵力向潜伏区运动,肃清残敌。14时20分、与捕俘组会合。14时26分、在火力掩护下,搬运烈士遗体,交替掩护回撤。5日10时、我侦察队全部撤回境内。 四、经验教训(略) [此帖子已被 bj212 在 2013-2-1 22:32:15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