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大作中国阻苏援越的文章,中国有不当之处 但是苏共中央于1965年7月初致函中共中央,指责中方没有及时转运苏给越的补充物资。对此,中共中央7月14日复函苏共中央予以驳斥。此后,苏联方面继续提出:中国当局违反毛泽东同志的保证,从苏方一开始向越南运送军用物资时起就制造困难。在苏联和越南民主共和国之间达成了关于增加提供军事技术装备和加速运送这些装备的协议后,中国行政当局的代表阻挠运输苏给越的物资。[6] 对于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援越物资过境问题的处理,中国历来的做法是在援助国提出申请之后,首先征求受援国越南的意见,然后协调好中越两国的运输计划,再同援助国达成相应的协议。1965年8月26日,苏联方面向中国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递交了一份关于1965-1967年补充供应越南的军事技术物资过境的申请。中国方面依照惯例办理,通过中国驻越大使于9月2日通知越南外交部苏方申请之事,并在是月17日、27日和10月7日连续催请越方答复。同时由中国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的有关人员于9月18至10月18日接连5次向苏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代表和驻华武官说明情况,表示一俟得到越南的答复,即与苏方商谈签订协议之事。但直至11月初,越方仍无回音。中国于是将苏联的申请暂时搁置。对于10月7日苏对外经委代理代表请中国对外经委尽快签协议的要求,中方回复说:在搞清苏联的这批军事技术物资“哪些是越南方面首先必需的,它希望在什么期限内收到,以及为了接受这些技术装备在技术上有哪些可能性”之前,中国方面将不接受苏联给越南的军用物资。据此,中方向苏代表声明,拒绝让一系列载有苏军援物资的运输车辆从中国过境,其中涉及到10辆军机修理车以及40门高射炮的转运。[7] 不过时隔不久,中国方面对于特殊问题还是采取了通融的态度,在征得越方同意后于10月12日约见苏驻华武官,正式提出就上述修理车和高射炮两项物资的运输问题与苏方单独办理换文,以便尽早将其运往越南,而不必等待补充协议的签订。随后,中方又多次催询,苏方却迟迟不复。在中方人员质问其用意何在时,苏武官和代理代表也表示不理解莫斯科的意图。10月21日,苏共中央致函中共中央,指责中国有意“拖延签订”协议,并拒绝接受转运上述物资。对此,中共中央于11月5日复函澄清说,事实明摆着,这两项物资不能及时转运,责任完全在苏方。进而回击苏联是“无事生非,蓄意诽谤”,存心颠倒黑白,目的在于制造口实,作反华文章。[8] 1965年2月柯西金访越结束后,苏联制定了一个新的援越军事行动计划。25日,苏共中央、苏联政府根据此计划,通过苏驻华使馆向中国提出口头声明,要求1、派一个旅的战斗部队和其他现役武装人员4000人通过中国铁路去越南;2、在中越边界地区拨出一到两个机场(如昆明机场),供苏的一个米格-21截击机大队使用,并驻扎500名苏现役军人,用以保证机场的安全;3、在中国领空开辟空中航线,供苏联运送米格-21飞机和其他武器及苏联在越军事人员所需的物资。为了进一步表明此项要求的迫切性,苏政府又于2月27日通过其驻华使馆提出:事情很急,他们应越南的要求,要用45架安-12飞机空运18门高射炮和75挺高射机枪去越南。[53] 3月10日,中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正式答复苏联政府2月25日的口头声明说:苏联提出的军事计划超出了通常的军事援助范围。对于第一条要求,中国以越南方面并不赞成苏联的作战部队进驻越南为由加以拒绝。关于第二条建立空军作战基地的要求,中国则强调,按照苏联通知的米格-21飞机的飞行距离,把昆明作为作战基地,根本起不到保护越南领空的作用,故此也回绝了。而对于第三条在中国建立“空中走廊”的要求,此前中方已于2月28日回复说,大规模空运不符合苏联主张的绝对保密原则,建议改为陆运。此时再次重复说明,苏联给越南这么一点武器和作战物资,却要派苏联飞机长期在中国领空飞来飞去,这不仅不能吓退敌人,还会立即暴露给敌人知道。中国的“答复”指出,像这样的重大行动,没有经过越、中、苏三方协商,是强加于人。因此,中国方面不能同意苏联的这种军事行动计划。“答复”并指责说:苏方的要求,实际上就是把中国、苏联、越南三国置于目前就开始对美国公开作战的地位,这将使当前越南人民反美斗争的形势复杂化。总之,在中国政府看来,苏联的这些要求是另有所图。例如,苏方要求紧急空运高射武器去越南,但是却直到3月8日才将这批飞机和高射武器交给中方,中方于当日两天内全部起运交付越南。为此,中国方面认为,如果苏联真的那么急于运,何以拖延8天才运来呢?[54] 苏联的行为令中国疑虑重重,感到在中苏关系目前的状况下,苏联提出这些要求,实际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和对中国国家安全的威胁。 莫斯科则利用中方的答复进行攻击,大作中国阻止苏联援越的文章。苏联领导人于莫斯科三月会议上披露说:由于尽快掩护北越城市免遭美国空军袭击至关紧要,我们请求中国当局允许载有军事技术装备和必要数量军事专家的苏联运输机穿越中国领空。但中国政府拒绝了这一请求,理由是苏联飞机在中国上空飞行可能被敌人发现,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没过几天,中国领导人又想出了新的十分可笑的借口。他们把苏联航空兵部队经中国飞往越南的建议完全看成了“想控制越南和中国”的企图。他们竟不为这种荒诞的论断害羞,似乎在越南民主共和国边境地区的几百人“可以控制”有6.5亿人口的中国。苏方进而责备说:由于中国的这一立场,尽管美国在越南的侵略行为不断加剧,我们给越南提供的必要的军事技术装备,主要是防空装备,只有用铁路运输,而这是需要很长时间的。不过经我们的努力,部分苏联装备还是运到了越南。[55] 对此,中国外交部虽然提出目前尚不宜公开表态驳斥苏方,但认为,为了消除苏方宣传所造成的影响,有必要向有关人士吹吹风,由中方涉外人员在同国外左派和中间派人士的谈话中澄清事实,说明:苏联在“莫斯科分裂会议”上“掀起了一个所谓中国阻挠苏联援越的谣言攻势,煽动一些不明真相的人来反对中国”。但谣言的影子只有18门高射炮和75挺高射机枪。中国认为这批武器空运不好,也无必要,建议陆运,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对越南需要,而且苏联同意给的军事物资,中国无不全力以赴,予以协助。过去如此,现在仍然如此。关于这一点,越南同志知道,苏联同志也知道。事实总是推翻不了的。而苏联歪曲事实,诬蔑中国阻挠他们援越,是一种预谋的反华行动。[56] 1967年5月,苏联又向中国提出要经中国领空转运米格-17和米格-21型飞机各12架。苏联关于空运问题的旧话重提,自然再次遭到中国拒绝。中国方面认为,苏联提出空运飞机的建议是在有意识地将军事秘密暴露给敌人,是一个阴谋。这样一个大的军事行动,苏联不经协商就要迫使中国接受,无疑是十足的大国沙文主义态度。越南方面在传达苏联的这个要求时,估计到中国不会同意,所以同时提出通过铁路运输飞机的方式,为中国所接受。[57]1969年苏越另行开通了经老挝、缅甸、印度的空中运输航线。 另外,在运送苏联过境物资时,中国方面坚持按协议办事,不愿意迁就苏联,改变自己的运输计划。苏联方面则强调非常时期,援越不必完全照章办事,可以作特殊处理。故而苏联常常违反同中国签订的运输协议,或不按时提交计划,或不按计划发车,有时甚至既无计划,又不通知,突然将列车开进中国边境站。中国方面认为,这种情况不仅打乱了中方的计划,而且使中越两国的运输计划无法衔接,是破坏协议的行为,极大地影响了援越物资的正常运输。9月2日,中国对外经委副主任李强约见苏对外经委代表,指出:苏联的做法就是要造成一种形势:如果我们接运你们违背协议运来的物资,你们就可以任意打乱中越两国的运输计划;如果不接运,你们就造谣说中国阻挠苏联援越物资过境。李强表示坚决反对苏方的这种做法。苏代表则保证说,今后一定采取措施,按协议办事。只是此后情况并未发生变化,仅9月一个月内,苏联方面无计划和不按计划发车数即占总批数的72%。为此,中方从9月18日至10月23日,先后10次向苏方提出这一问题,声明此事如不加以解决,误了运输时间,一切责任完全由苏联方面承担。苏代表一面感谢中方“由于我们的过错而造成的工作障碍所表现的巨大耐心”,表示要找出症结所在,消除己方工作中存在的缺点,一面恳请中方“不要把我们看成是不可救药的”。[9] 但遗憾的是,以后此类事情仍有发生。如是年11月25日,一批由中国代越储存的苏联、波兰炸药和爆破器材提前到货,给中国对外贸易总公司的工作带来困难。1966年4月上旬,一批从波兰发往越南的炸药、雷管由苏联方面换票发运时在手续上造成了紊乱,运单与货物名实不符,如未发现即办理换装和发运,又会成为中苏之间的一场过节。[10] 1966年4月末,苏国防部长马利诺夫斯基在访问匈牙利期间谈到,由于苏联同越南没有共同边界,苏的援越物资非经过中国不可。如果中国不阻挠苏联援越物资过境,这种援助会更加有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旋即于5月4日发表声明驳斥说:苏联交运的援越军事物资,中国方面均优先、迅速、免费转运给了越南。至1965年底,中国已转运苏联援越军用物资4.3万余吨。声明指出:苏联援越的军用物资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是同它的国力很不相称的。所有武器都是过时的,有些还是破损的。数量也很少。1966年第一季度,苏联要求中国准备1730个车皮的运输力量,中国方面予以同意,并备好了车辆。但苏联方面实际交运的物资只装了556个车皮。苏联与古巴没有共同边界,而且距离遥远,但却可以把火箭核武器运过去又运回来;为什么对离得并不那么远的越南,连常规武器都运不过去呢?苏联同印度也没有共同边界,但苏联可以由海上把大量物资运去,帮助印度打中国,为什么苏联不能由海上把它的物资运到越南,支援越南人民打美帝国主义呢?[11] 7月初,《人民日报》又特别发表评论员文章揭露“苏修制造谣言”,宣称:“越南方面同意接受的军援物资,中国方面一律同意协助转运,从未阻挠;苏联援越军事物资到达中国边境,中国铁路都立即以特快的军运办法予以转运,从未拖延,也根本没有发生过积压的现象;中国铁路对所有军援物资的转运都是免费的,我们从来没有向苏联政府收取过一个卢布、一块美元、半个格兰姆黄金,更不用说什么地对空导弹之类的实物了。”[12] 中苏之间在苏联援越物资经中国铁路过境问题上的唇枪舌剑,频频交锋,令急于获得大量援助物资的越南左右为难。为保证军事物资优先过境抵越,越南政府一方面于1966年初正式通知中国:他们已同苏联和东欧国家达成协议,今后援越经济物资大部分安排直接海运越南港口;[13] 一方面在不得罪苏联的前提下对中国进行维护,于6月19日授权越通社发表声明,将批驳的矛头直指西方说:“中国对苏联等国援助越南的军事物资都尽力帮助按计划转运过境,西方通讯机构散布的所谓‘过境援越物资受阻’完全是捏造和极为卑鄙的挑拨阴谋。”并在1967年2月28日再次声明指出:中国“把苏联和其他一些国家的援越物资妥善地并且按照预定的时间运到越南。”[14] 在越南战争的最后阶段 1970-1972年,中国于加大对越援助力度的同时,对苏联加强援越、特别是对苏联援越物资过境的态度和方针也发生了变化,中苏两国在大规模援越行动上的矛盾和冲突趋向缓和。尤其是越南南方解放武装力量1972年3月开始发动全面军事攻势以后,这种变化表现得更为明显。 其一,此阶段中国不仅同意苏联大批援越军事物资过境,而且还主动让越南催促苏方尽速发运货物过来。1972年1月和3-4月,中国分别与苏、德、保、罗等国签订了关于1972年转运特种物资的议定书。[21] 此后不久,周恩来在5月20日晚会见李班和越南驻华大使吴船时即提出:“对苏联和东欧国家已答应通过铁路提供的物资,凡得用的,越方应催他们快点运来。中国给予免费过境运输。”8月下旬,中国方面又要越方催促苏联将原定在该月海运但仍未见到货的5万吨面粉,赶快通过铁路运来。[22] 另外,中国还为加速运送苏东援越物资事积极出谋划策,向越方建议增辟公路运输,开辟新的线路,中国援越导弹与过境军事物资分走不同的公路;一些物资也可通过铁路联运的办法运来等等。[23] 其二,中国方面同意苏方押运特种物资人员随车从中国过境,并且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将允许的数额从不超过46名,增加到不超过60名,直至由周恩来批准,苏400名军事人员不带武器随物资过境。[24] 其三,1972年6月18日周恩来向黎德寿表示同意苏联、古巴及东欧各国的过境物资船在中国港口卸货后,中国方面重新对苏联打开了由海运转送援越物资之门。对此,越劳党中央政治局非常感谢,认为这是对越南抗美救国战争极其巨大的援助。其后,中越双方于7月10日就此事达成协议,确定通过陆路或海路转运苏方海运至中国港口的粮、钢、油、糖及袋装化肥等几种物资。[25] 8月初,李强旋即又对越方表示,苏东物资除个别品种如黄铁矿、土豆种、鲜活商品外,中国方面同意都接卸,即便是孵小鸡的机器设备也不例外。[26] 而这种东西实际上已不是战争所急需的了。此时,中国不只是准许苏联利用中国的港口卸货,甚至还同意苏供越的“米-6”直升飞机海运到湛江港后,在湛江机场安装并试飞。[27] 1965年时的“空中走廊”之虞,至此似已大大减弱。 其四,恢复代越储存苏联等国援越物资。[28] 1972年6月,黎清毅担心因美国4月份开始轰炸越南北方,5月布雷封锁越港口,苏东各国有可能以1972年援越协议尚未执行为由而不同越方进行1973年援助的谈判,特指示李班与李强商量,并报李先念批准,请中国同意将越南非常急需的苏东国家援助物资运来并寄存在中国。同时表示,这些物资(主要是粮、钢、油)可请中方先使用,到越南有能力接运时,用中国的物资运交越南。另外,越方还要求中国恢复1966-1967年的做法,提供仓库寄存苏联运来的军用物资。对此,中国方面均予以同意,并向越方提交了储存物资换文的草案,获其首肯。[29] 关于越南让中国先使用海运至中储存的援越经济物资问题,主要出于对苏联方面能否及时供货一事的担忧,如越方希望苏提供的26万吨粮食在三个月(9-11月)内全部运抵中国,但是倘若这些物资不能尽早运来,苏方便有可能因适逢粮食歉收而交不了货,故而请中国帮助将其无力接运的部分消费掉;认为1972年苏联援越物资共100多万吨,而半年过去了,仍有100万吨尚未交付。这些东西“放在他们那里,还是他们的,运来放在中国,才是越南的”。[30] 另也含有顾虑中国不愿储存苏联物资,由此为达目的而以优惠条件促中国接受的因素。这样,中国方面用掉了不少粮、油、化肥等苏供越物资,表示将来以相同的或他种物资归还。[31] 不久,中国又决定将越方不急需而中国用得着、将来能归还的苏东各国援助物资,先用掉,中国不用或无法返还的存入在华中、东北的仓库,不再征求越方的意见。[32] 将其无力接运的部分消费掉;认为1972年苏联援越物资共100多万吨,而半年过去了,仍有100万吨尚未交付。这些东西“放在他们那里,还是他们的,运来放在中国,才是越南的”。[30] 另也含有顾虑中国不愿储存苏联物资,由此为达目的而以优惠条件促中国接受的因素。这样,中国方面用掉了不少粮、油、化肥等苏供越物资,表示将来以相同的或他种物资归还。[31] 不久,中国又决定将越方不急需而中国用得着、将来能归还的苏东各国援助物资,先用掉,中国不用或无法返还的存入在华中、东北的仓库,不再征求越方的意见。[32] 1969年越南 决心同苏联结盟,中国确有沙文主义 1965年4月17日就黎笋率领的越南党政代表团访越成果发表的联合公报中公开宣称:如果美国强化对越南民主共和国的侵略,苏联政府于必要的情况下,在越南政府请求时同意苏联公民前往越南。[58] 其实勃列日涅夫的讲话只是对3月22日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向社会主义国家提出的援助请求(包括派志愿军问题)所做的一个表态性反应。越南此时并无意向苏联提出派遣志愿军的实质性要求。是年3月26日,越南副外长黄文进在与苏驻越大使谢尔巴科夫会见时曾透露说,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感谢苏联要派志愿军参战的这种支持,但是目前他们还不需要,必要时他们会提出此项请求的。[59] 故此,苏联政府的声明不过是一种政治姿态,其提出派志愿军问题,主要是作为一种宣传手段向美国施加压力。在这里政治意义实际已大于军事意义。 然而,苏联的表态对中国却是一种刺激。当越南方面对苏联派志愿军的承诺表示感谢的时候,中国领导人即对此表示了不满的看法。1965年10月,周恩来在与范文同的会谈中提出:我不支持苏联志愿部队赴越的想法。彭真、罗瑞卿也同意我的意见。1966年3月,他在同黎笋谈到越南要求社会主义国家派出志愿飞行员时,特意提醒说:苏联可能把这个秘密泄露给了敌人。你们从苏联飞行员那里得到的还不足以补偿他们给你们所造成的损失。8月,周恩来又以中国的支援部队是正规军为由,正式向范文同提出:中国可以拒绝其他国家派遣志愿军到越南的要求。[60] 1969年3月中苏双方在珍宝岛发生较大规模的武装冲突,8月苏联又在中国新疆裕民县铁列克提地区采取报复行动,制造了严重的流血事件,中苏关系紧张达至顶点,进入敌对状态。在这种状况的影响下,中国援越的方针和态度随之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1966年8月,越南方面以保卫铁路、公路运输及中国帮助的筑路工程免遭破坏为由,要求中国加强防空力量援助。中国方面婉言予以拒绝。[29] 1968年中期,李强多次向越方指出:越南的经济建设战线拉的太长,希望其“立足于战争”,经济建设应以“急需的、小型的、分散隐蔽的”为主,意即减轻要求中国提供经济援助的压力。[30] 1968年10月初,越南为获得台风损失的救济及南方作战的物资援助,要求派代表团来华。周恩来答复范文同:“中国党政负责人在10月因国内事忙,不可能接待越南党政代表团”。对越方的需求,“可先在1969年援助协议中加以调整”。[31] 尽管此时中共领导人确实正在筹备八届十二中全会,但是否真的紧张到无暇接待越南代表团呢?且不说1966年8月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召开时中国领导人曾与范文同举行了会谈,事实上在这次十二中全会召开前后及会议期间,毛泽东就会见了几内亚代表团、巴基斯坦外长、意共(马列)代表团、阿尔巴尼亚党政代表团;周恩来等其他中国领导人也是外事活动频繁。[32] 而与范文同的会谈却一直推迟到了11月才举行。 进入1969年后,中国更加向越南强调不能过分依赖其他国家的军事援助,以后应当严格遵循独立自主、自立更生的方针。中国领导人在同越南领导人会谈时指出:看来你们有丰富的人力资源,供给部队武器也不困难,而与此同时中国却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我们希望你们考虑如何更好地、更适当地使用你们自己的人力资源。[33] 同期,苏联情报部门报告说:中共九大以后,越南试图获得中国更为有效的援助,但未获成功。越中签订的1969年援助协议,中国人在半年里仅完成了31.4%。他们还建议越南的船只离开中国的港口。这使对越南南方爱国力量的援助形势变得复杂化了。 中苏关系、苏越和中越关系都面临新的转折关头的时候,中国的援越抗美进程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其突出特点就是,与60年代相比较,对越物质援助的力度大大加强。这种变化的基础在于,第一,越南劳动党的领导权在1969年9月胡志明去世后,实际已完全为亲苏势力所控制。鉴于此期中苏关系的状况,印支地区对中国的国家安全来说显得尤为重要。故而,中国对苏越关系的发展更加敏感,希望通过加强援越来拉住越南,防止其被纳入苏联的势力范围。第二,中越要抢在越战结束、国际监督之前,把更多的武器军火运到越南南方去,[40] 为随后越南北方进行统一南方的战争做准备。第三,此阶段中国着重进行对外战略的调整,即改变面对美苏两面受敌的被动局面,实现与美国的和解,联合美国与中美的首要敌人苏联进行对抗。为此,中国要支持越南在南方战场上对美展开的战略进攻态势,以取得更大的军事胜利,督促美国从速由越战泥潭中拔足;同时劝说越南在和谈问题上做出让步,以求尽快结束战争,避免因越战的拖延不决而妨碍中国联美抗苏战略目标的及早实现。[41] 由此,早在1969年9月底以后,广东、广西、云南、湖南四省区即根据毛泽东在会见范文同时提出的可以将这几个省区作为援越基地的意见,迅速成立了援越领导小组,开始与越南的受援省谈判确定各种援助项目。[42] 进入70年代后,1970年9月,周恩来向越南领导人表示:中国方面一定要基本上满足你们的要求,将尽最大的力量帮助你们。毛泽东更是特意对范文同强调说:任何认为我们也有困难而说不要帮助你们的人都是反动派;并且于11月批示将援赠越南南方受灾省200万人民币的物资,“增至500万”。中国对外贸易部则发出通知,督促各进出口总公司,将所拖欠的尚未执行完毕的1967年以来的无偿援越物资,抓紧清理一次,并采取措施设法完成。[43] 此后1971年3月,中共中央确定了进一步加强援越的方针。[44] 1971-1973年成为中国向越南提供援助最多的三年,签订援助协定的总额近90亿元人民币,单就军事援助来说,近两年的援助物资即超过以往20年的总和。[45] 援越的规模十分庞大。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这时也更加积极地鼓励越南向苏联要东西。[46] 如叶剑英对李班等人说:“你们向他们要武器、吃的、用的,都送来,越多越好。如运不走,就存放在中国。”李强则询问越方:是否要求苏联多发运些军火?长征来华时,周恩来也嘱其多向苏联要汽车。等等。[47] 中国这么做固然有减轻己方负担的目的,但也含有藉此制造越苏矛盾的意图,希冀越方在苏满足不了其要求时因不满而生出嫌隙,由此增加对苏联的离心力。 总之,从1965至1976年,中国生产的大型武器装备,许多都供应了越南。一些新型装备研制成功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尚未装备,就优先援助给越南。当越南提出的要求超出了中国的生产能力,中国人民解放军即使动用库存,甚至抽调现役装备也要尽量满足越南的急需。中国对越南的无偿军事援助到1975年逐步压缩规模,至1976年方告停止。在整个越南抗美救国战争期间,中国对越南的物资援助折价达200多亿美元。[48] 由于苏联的军援物资继续主要经中国铁路运送,因此,1968年2月10日,中苏双方又就通过中国铁路转运苏联援越军备物资问题达成一项新的协议。只是,这项协议的执行过程依然存在问题。1969年初,苏联方面指责中国拒绝运送苏方交付越南使用的军用车辆,迫使苏联在1到3月期间几次推迟发出援越导弹技术物资列车。根据苏方材料记述,500余辆装载导弹武器的汽车被定期重新装货发往中苏边境,而后又不得不返还原处。苏联外交部声明说,3月初,苏对外经委代表为通告据1968年2月苏中协议而发出的一列军车事,多次求见中国对外经委有关部门。中方起初以“忙”为借口推托,旋即又在会见时以消息传递太迟为由断然拒绝接受此项通知;而且中方代表语调粗暴,带有一股反苏激情。声明指责中国违反苏中双方达成的新协议,重新开始为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援越军事物资过境运输设置障碍。越南方面此时对越中之间就1969年将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援助物资转运至越问题进行磋商的结果,极为关注,曾对苏方强调指出:中国要使越南脱离苏联,因此他们给援越物资的运输制造困难。这样,军援物资的运送也将变得非常艰难。是年,由于中苏之间战争气氛的日趋浓重,中国方面停止了苏联援越物资的过境运输。[15] 苏联一度只能依靠海路向越南输送援助物品。同年,苏越另行开通了经老挝、缅甸、印度的空中运输航线。 另外,除铁路运送援越物资过境外,中国的港口也承担有转运苏联援越物资的任务。但中苏之间在苏援物资经中国铁路过境及推动越美和谈等问题上的矛盾冲突,实际上影响了从中国港口转运苏东援越物资任务的具体落实,苏联的大部分物资是直接海运去越的。 1965年7月中越两国运输代表团签订的会谈纪要中关于“海路运输”一项规定:对于其他国家过境中国铁路运输的援越物资及一般贸易物资,如遇越南铁路接运能力不足时,越方将与有关用货部门协商安排改为海运。海运物资的运力由中方尽力安排,及时发运。[16] 不过,此协议签署时间不长,中国方面即在驳斥苏方关于“中国阻挠苏联援越物资过境”的言论时质问说:你们为什么不用你们为数众多的远洋船舶,运送你们援越的军事物资呢?你们今年2月份答应给越南同志的海军舰艇,又为什么至今还不直接开往越南的军港,而要运到中国的港口转交给越南同志呢?你们辩解说,美国封锁了越南,苏联与越南不接壤,通过中国领土运输是“唯一现实的途径”。事实果真是这样吗?谁都知道,到目前为止,各国的船只仍然能够进出越南港口,中国船经常去,苏联船也不是不去。你们就是不敢用你们的船只装运军事物资去支援越南人民。你们是害怕美帝国主义。[17] 现在看来,中国方面的指责有些牵强。因为军用物资通过铁路运输,确实比海运省时、安全,而且优先、迅速转运援越军事物资也是越南方面的迫切愿望,所以,苏联才提出用中国铁路运送其军援物品。此外,苏联亦并非完全依赖中国的陆路和海运能力,除军用物资外,1965年下半年苏联、东欧计划运往越南的一般物资总量为52.29万吨,其中未经中国港口直接海运越南量为44.79万吨,分别约是此期计划铁路过境中国的一般援助物资(7.5万吨)及军事物资(5.5万吨)的6倍和8倍,其比重不可谓不大。[18] 其实,如果中苏之间没有矛盾,无论铁路还是海路运送苏联的援越物资,本来都是不成问题的。 至1966年,苏联方面未曾中断过从苏联港口派遣装载货物的船只开往越南,约20余艘船连续不断地从事向越南的运输活动。截至是年7月18日,准备运、正在运和已运达的物资计11万余吨。只是苏方海运部报告说,越南海军当局人为地拖延苏联船只卸货,认为在海防港地区苏联船只越多,该港口就越安全。而且越方引水员引导中国船只绕过危险水域,却有意识地让苏联的轮船通过危险水域,以检查是否有深水水雷。[19] 为此,苏联方面希望中国承担更多的海运任务。1967年4月,范文同在与周恩来会谈时向中方转达了苏联的建议:1、中国增加苏援越物资的船运量,从每月1万吨增至3万吨;2、中国开辟2或3个港口装卸苏联的物资。对于前者,中国方面表示,中国不能在情况不明的条件下答复此项提议。而对后者则明确回复说,目前越南的海防港并未遭到轰炸,因此还没有必要使用中国的港口。并且怀疑苏联要求使用中国的港口不仅只是为了运送援越物资,而且还有其他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