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友大本营“平安A计划”公益行动简介和规则 一、简介
为了能够营造和谐的、安全的、有保障的骑行活动“软环境”,使骑行活动能够更好地普及和发展。
骑友大本营联合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为部分优秀骑友免费提供为期半年到一年、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保额的人身意外保险。
也既由“骑友大本营”为骑友提供投保所需费用。 二、条件
1,认同“骑友大本营”理念和宗旨,遵守骑友大本营各项规则,长期支持骑友大本营工作。
2,主动组织和积极参加“骑友大本营”的各类活动。(参考:活动召集和汇报)
3,认真积极地参与“骑友大本营”论坛交流,营造和谐向上的网络环境。(参考:论坛ID积分)
4,相似条件下“骑友大本营认证会员”优先。非“骑友大本营认证会员”的在成为“平安计划”受助人后,自动转为认证会员。
4,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程序
1,骑友推荐、自荐申请、主编或版主提名等形式。
2,骑友意见征集。
3,编辑组评议。
4,特殊情况的编辑组可临机处置。 “平安A计划”
2008年度的首批受助骑友由各主编推荐,编辑组评议后认定,另行公告。 四、其他
1,“骑友大本营”仅提供该项保险的投保费用。不承担该保险里签约方以外的第三方责任。
2,2009年,将根据试行后情况以及各方意见做出修改和补充完善。 五、附则
本规则由骑友大本营编辑组负责解释。 “骑友大本营”欢迎热心企业和人士对本公益计划的长期支持和帮助
经多方努力协调,为了更好更完善地为广大骑友提供切实的保障,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骑友大本营推出专门定制的针对骑行活动的保障方案,简介如下: 保障方案 ■ 一、保险对象:年龄在16—65周岁之间骑友大本营注册会员 ■ 二、保险利益及保险金额
1、保险利益及保险金额介绍
保险利益·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
▲意外身故·意外身故 10000元
▲意外残疾·根据残疾程度按比例赔付 最高10000元
▲意外医疗·每次扣除100元后按80%赔付 最高3000元 保险费·骑友大本营支付
注:承担保险期间内参加骑友大本营骑行活动时发生的意外伤害或意外医疗责任。 2、保障说明:
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伤残,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与条款所付“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意外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进行治疗的,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的 80% 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 三、 保费缴纳:骑友大本营缴纳保费。 ■ 四、 保险期限:一年 注:特殊贡献或特殊需要的骑友可向骑友大本营申请全年全日的专门保险资助,由管理层审核,不受以上条款限制。
相关说明:
http://bike.yournet.cn/bike/ShowPost.asp?ThreadID=6681 “骑友大本营”欢迎热心企业和人士对本公益计划的长期支持和帮助
■ 理赔程序
1、理赔报案
投保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三日内通知骑友大本营和保险公司指定业务联系人。
2、理赔申请
(1)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申请书,并凭以下证明、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A\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B\保险费收据;
C\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D\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E\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F\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G\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到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
(2)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申请书,并凭以下证明、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A\\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B保险费收据;
C\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D\保险公司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
E\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到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
(3)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申请书,并凭以下证明、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A\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B\保险费收据;
C\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D\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凭证、诊断证明书、处方、病历;
E\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4)保险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简易案件三天之内;常规案件十天之内;调查案件十五天之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保险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于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的证明和资料,按可确定的最低数额予以支付,保险公司最终确定给付数额后,结付相应差额。
4、就诊医院:双方认可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
题内话: 骑友大本营“平安A计划”公益行动这一意在惠及骑友、强化安全理念的举措作为2008年的收官之笔,今天呈献给大家。
我们怀着缀缀不安的忐忑心情,试图通过这样一种尝试,来营造和谐良好的骑行活动的“软环境”。
既然是尝试,难免有不足和疏漏,也难免出现不十分契合的情况,希望大家能够理解。
我们也希望能够通过这个小小的安全保障计划的实施来逐步分期分批地覆盖、惠及更多的骑友。
这探询着迈出去的一小步,却是大家共同奔向平安、健康的一大步。
也许“平安B计划”到来的时候,它会更加成熟和完善。 豌豆苗
2008.12.28
■骑友大本营【平安A计划】首批获保骑友名单:
(仅公布注册ID、排名不分先后)
钢琴家教、开心快乐、心不老、刁的一、刁小三、云中燕、海思、阿庆嫂、白鸽、普通人、HD振华、赵国车、神仙鱼、萝卜缨子、双飞雁(伯牙、子期)、自由人、阿辉、华山哈哈、OIO、水晶、★STAR★小志、阿米尼、晚来的夜光、空谷回音、一路春风、阿文、圣骑士、一树狂风、溜溜达达,蒲公英、踏雪寻梅、天蓝、楠楠、行者无疆、离歌、神仙猪、乾侯犬、骑遍天下都不怕
2009年3月26日 新增自费骑友10人 (名单略)
■骑友大本营【平安A计划】规则说明:
▲保险有效期限:自2009年3月13日零时起,至2010年3月13日零时止
(2009年9月1日~13日获保骑友资格复审)
▲保险责任:
参加骑友大本营的活动时,因发生合同责任范围的意外伤害,经治疗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医院治疗而支出的医疗、医药费用,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支付的符合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直接用于治疗的治疗费、检查费(每次事故门、急诊检查费以300元为限)、手术费、药费,保险人对一次事故中100元以内(含100元)的医疗、医药费用不承担给付责任,对于一次事故中100元以上部分的医疗、医药费用按80%的比例在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内予以补偿。
(二)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给予被保险人一定的治疗期限,即自保险期满次日起计算,门诊治疗者以15日为限;住院治疗者至出院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90日。在此期间的医疗、医药费用,保险人继续承担本条第(一)款所列的保险责任,但累计给付金额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终止。
(三)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无论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而进行治疗,保险人均按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总额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四)本保险适用费用补偿原则。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医药费用已通过其它途径获得了补偿,被保险人需提供已注明给付比例和金额的医疗、医药费用原始凭证或其复印件,并在该原始凭证或其复印件上加盖已给付费用单位的财务印章,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但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与被保险人通过其它途径获得的补偿总额不能超过该被保险人发生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可报销的医疗、医药费用。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治疗;
2、被保险人的床位费;
3、用于矫形、整容、美容、心理咨询、器官移植,或修复、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的费用;
4、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康复治疗、妊娠、流产及分娩;
5、被保险人在非本合同规定医院产生的费用(出险后24小时内急救地除外);
6、被保险人支付的交通费、食宿费、生活补助费、误工补贴费、护理费;
7、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医药费用中依法应由第三者赔偿的部分,但肇事者逃逸或无赔偿能力的除外。
▲出险就医:
出险后请在24小时内,由急救地转至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就医。 ■骑友大本营【平安A计划】业务:
出险后请通知业务专员和管理员(请牢记以下联系方式)
保险业务管理员:豌豆苗 0310-6223987 、散发扁舟 15131059868
保险业务专员: 李岩 电话:13373101669 QQ:541550121
本规则由骑友大本营编辑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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